股份发行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2024-05-07 09:40

1. 股份发行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股票发行是指公司以募集资本为目的,分配或出售自己股份的活动。股票发行的目的比较复杂,除了募集资金,满足企业发展需要这一主要目的以外,还有以下几个目的:
1、新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满足企业经营的需要;
2、现有股份有限公司改善经营状况;
3、改善公司财务结构,保持适当的资产负债比例;
4、满足证券上市标准。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需要满足的条件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资本总额;
5、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票派息。当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积金累计到一定的水平时,在留足了法律规定的比例以后,可以将其余的公积金转为资本金,向公司现有股东按比例无偿增发新股。另外,当公司需要资金用于扩大投资时,会选择用股票而不是现金来分红派息;
6、转换证券。指当公司需要将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债券或其它类型的证券转换成公司股票时,要向债权人发行股票。
一、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以发行股票
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发行股票。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欺诈发行股票罪的立案标准是:
1、行为人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500万元以上股票的;
2、实施了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行为的;
3、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具有转移或隐瞒所募集资金等其他后果严重或情节严重情形的。
二、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
公司发行股票的行为通常指的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通俗而言就是上市。在我国境内公司可以在不同板块上市,如主板、中小板、新三板、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各有不同,主要对公司的规模、盈利能力等作出具体而细致的要求。那么公司的上市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以公司在主板上市为例。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生产经营合法;3年内主营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变化;股权清晰。发行人应具备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的独立性。发行人应满足规范运行。发行人财务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①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②连续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③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④至今连续1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⑤至今连续1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股份发行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2. 股份发行的股份发行原则

我国公司法第127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而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时应当做到:其一,当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就有关股份发行的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其中,包括公告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等。其二,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其三,发行的同种股份,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应当是相同的。

3. 股份发行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一、招股说明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四)募集资金的用途;(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二、限售股票可以一次或分次缴纳出资吗
限售股票可以一次或分次缴纳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设立股东名册,记录下列事项:
1、股东姓名或者住所;
2、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
3、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
4、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录其股票数量、编号和发行日期。
三、增资融券的发行条件有哪些呢?
在我国增加注册资本融券的发行条件有:
1、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2、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3、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4、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份发行的原则是什么

4. 股票发行的目的

(1)为股份公司的成立而发行股票。(2)已成立的股份公司为改善经营或满足某种特定需要而发行的股票。 

5. 股份发行最基本的原则是什么

股份发行有以下原则:
1、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同股同权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3、同股同价的原则,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程序是什么呢
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1)改制与设立。拟定改制重组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尽职调查与辅导。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学习上市公司必备知识,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
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3)申请文件的申报。企业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
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负责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
(4)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文件后,将申请文件进行预披露,并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意见;
并向保荐机构反馈审核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反馈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初审结束后提交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5)路演、询价与定价。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进行核准,企业在指定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等信息;
证券公司与发行人进行路演,可以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当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与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荐机构按规定负责持续督导。
二、以入股形式集资算不算违法
以入股形式集资不算违法。企业集资一般采取面向社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或向企业内部职工发行企业内部债券的方式。如果是员工自愿入股,且公司给予了股权证和公司规定的股东权利,就不是非法集资。
入股的股份不得随便将出资撤回。股东如果要退出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人;
2、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减资,将该股东的出资除去即可;
3、当有限公司的股东遇见公司连续5年不分利润时,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三、现在注册公司还需要验资吗
注册公司需要验资,验资的具体条件如下:
1、发行股完毕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2、发起人应在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公司成立大会。会议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3、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期限,或者发行股份的股份支付后,发起人在30天内没有召开设立大会的,认可人可以根据支付的股份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份发行最基本的原则是什么

6. 股份发行的原则是如何的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一、分红股和原始股的区别是什么
分红股和原始股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分红股是股东不需要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是俗称的“干股”;而原始股则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
2.股东权益不同:原始股股东具有完全的股东权益,不仅可以分红,还具备参与决议的权利。而分红股因为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是以赠股协议为准的。
二、上市公司发行增发需要什么条件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条件是:1、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2、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3、要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新股种类及数额;(二)新股发行价格;(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三、公司股份如何划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股份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而来,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7. 股份发行是什么原则?

股份发行的原则主要有:
1、同股同权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2、同股同价的原则,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3、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有几个股东为
非上市股份公司分为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和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发起设立之初两个公司的发起人人数必须为2至200人。这是最初的股东人数。股份公司成立后发行新股,股东人数可以增加。但是公司向社会或者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时,股东的数量要大于发起人的数量。发行新股时,也会增加股东人数,而且股东人数没有限制。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或者无限责任,并以持股的方式享有股利、红利的个人或者单位。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种类和数量。
二、原始股必须是1元一股吗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原始股是公司注册时发行的股份,其股价并不需要一定是1元一股,一般来说,股份制公司成立时发行股票,股票面值都是1元,但是原始股的每股价格因为股份制公司实行股份制时间的长短不同,价格也会不同。根据发起形式不同也存在区别,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
三、增资股票的发行方式有哪些
增资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纯粹为扩大业务,增加资本而发行的股票。增资股票的发行方式有:
1、有偿增资,指股份公司募集新股时,要求投资人按照股票票面金额或市场价格,以现金或实物购买股票的一种增资方式。具体形式有:
(1)公开招股,亦称公募增资。
(2)股东配股。
(3)第三者配股。
2、无偿增资,即公司股东不向公司缴纳现金或实物,无代价地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的一种增资方式。
3、搭配增资,亦称有偿无偿并行增资,是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票配子股东时,股东只需交纳一部分现金即可得到一定数量的新股,其余部分由公司公积金抵冲的一种股票增资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份发行是什么原则?

8. 股份发行的原则是怎样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开,就是要求对投资者充分披露募集股份的信息,使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真实的、全面的情况,支持投资者在掌握投资信息的基础上选择投资机会和估量投资风险,作出投资决策。股份发行活动,应当是规范的,有透明度的,禁止虚假信息和欺诈蒙骗投资者的行为。
公平,这是股份发行的基本原则,要求参与股份发行的当事人在相同的条件下,地位是平等的,相同的投资者有相同的权利,相同的发行人在法律上负有相同的责任,不应当在相同的投资者之间有不公平的待遇,或者发行人中享有法律中不允许的特殊权利。
公正,就是在股权发行中必须遵守统一制定的规则,当事人受到的法律保护是相同的,股份发行活动应当做到客观公正,依法办事,维护社会正义,保证有关公正原则的各项规范得以实施。
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这是指相同的股份在相同的条件下应当具有平等性。同一个公司,相同的股份,在享有的权利上是平等的,在股票上所体现的权利也应当是平等的,按持有股份的多少行使表决权,股利的分配也取决于持股的多少,不应当是相同的股份有不相同的权利和股利分配。
一、股东会决议事项是怎样
1、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符合要求。
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存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法定登记事项。公司在成立以后,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公司解散,导致公司消失;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导致公司解散,或者导致公司分裂。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涉及公司财产的变化,事关股东重大权益,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变更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变更形式,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东权益、组织机构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属于重大事项,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的约束
公司章程限制或排除股权继承源自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维持的基本法理。这种限制或排除,既有对继承人主体范围的限制或排除,也有对股权继承份额能否分割的限制或排除。但无论如何,其限制或排除的只能及于股权中的人身性权利,不得及于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从限制或排除的时间上看,原则上应当限于自然人股权死亡前订立的公司章程,而不及于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形成的公司章程。
对于限制或排除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以及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制定的公司章程制定的限制或排除股权继承,一般应当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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