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如何进行人民币跨境清算?有哪些清算渠道可供选择?

2024-05-09 09:09

1. 商业银行如何进行人民币跨境清算?有哪些清算渠道可供选择?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渠道进行跨境人民币资金的清算和结算:一是清算行模式。经人民银行和香港、澳门金融管理局认可,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是中银香港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分别在人民银行深圳中支和珠海市中支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后,直接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与境内银行传递清算信息,并通过其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与境内银行进行跨境人民币资金的清算与结算。境外参加银行经由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完成人民币业务的最终清算。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可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人民币平盘交易,也可以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和拆出资金,拆入和拆出资金的余额均不得超过该清算银行所吸收人民币存款上年末余额的8%,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二是代理行模式。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在境内代理银行开立清算账户(即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当跨境资金通过代理行模式清算时,境外参加银行首先通过SWIFT系统将资金收付信息传递至境内代理银行,境内代理银行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或行内清算系统代理境外参加银行办理资金汇划,境内代理银行借贷记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完成与境外参加银行之间的资金结算。境内代理行对境外参加银行开立的账户设定铺底资金要求,并为境外参加银行提供铺底资金兑换服务。在人民银行确定的限额内向境外参加银行购售人民币,人民银行对购售业务实行年度人民币购售日终累计净额双向规模管理。境内代理银行可为在其开有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外参加银行提供人民币账户融资,用于满足账户头寸临时性需求,境内代理银行对境外参加银行的账户融资总余额不得超过其人民币各项存款上年末余额的1%,融资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三是非居民账户(NRA)模式。经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境外企业可申请在境内银行开立非居民银行结算账户,直接通过境内银行行内清算系统和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和结算。非居民账户为活期存款账户,该账户不得用于办理现金业务,确有需要的,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也不得将账户内的资金转换为外币使用,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商业银行如何进行人民币跨境清算?有哪些清算渠道可供选择?

2. 商业银行如何进行人民币跨境清算?有哪些清算渠道可供选择?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渠道进行跨境人民币资金的清算和结算:一是清算行模式。经人民银行和香港、澳门金融管理局认可,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是中银香港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分别在人民银行深圳中支和珠海市中支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后,直接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与境内银行传递清算信息,并通过其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与境内银行进行跨境人民币资金的清算与结算。境外参加银行经由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完成人民币业务的最终清算。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可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人民币平盘交易,也可以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和拆出资金,拆入和拆出资金的余额均不得超过该清算银行所吸收人民币存款上年末余额的8%,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二是代理行模式。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在境内代理银行开立清算账户(即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当跨境资金通过代理行模式清算时,境外参加银行首先通过SWIFT系统将资金收付信息传递至境内代理银行,境内代理银行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或行内清算系统代理境外参加银行办理资金汇划,境内代理银行借贷记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完成与境外参加银行之间的资金结算。境内代理行对境外参加银行开立的账户设定铺底资金要求,并为境外参加银行提供铺底资金兑换服务。在人民银行确定的限额内向境外参加银行购售人民币,人民银行对购售业务实行年度人民币购售日终累计净额双向规模管理。境内代理银行可为在其开有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外参加银行提供人民币账户融资,用于满足账户头寸临时性需求,境内代理银行对境外参加银行的账户融资总余额不得超过其人民币各项存款上年末余额的1%,融资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三是非居民账户(NRA)模式。经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境外企业可申请在境内银行开立非居民银行结算账户,直接通过境内银行行内清算系统和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和结算。非居民账户为活期存款账户,该账户不得用于办理现金业务,确有需要的,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也不得将账户内的资金转换为外币使用,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3. 跨境人民币清算渠道是什么

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两种途径的规定.
----通过清算行中银香港进行清算:
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可以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认可,已加入央行大额支付系统并进行港澳人民币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可以作为港澳人民币清算行,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清算服务.
清算行可以按照央行的有关规定从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兑换人民币和拆借资金,兑换人民币和拆借限额、期限等由央行确定.
清算行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和拆出资金的馀额均不得超过该清算银行所吸收人民币存款上年末馀额的8%,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通过内地代理行进行清算:

境内代理银行是指为境外商业银行(即境外参加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内商业银行,境内代理银行可以同时作为境内结算银行,为企业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  
央行对境内代理银行与境外参加银行之间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实行年度人民币购售日终累计净额双向规模管理,境内代理银行可以按照境外参加银行的要求在限额以内办理购售人民币业务,限额由央行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境内代理银行应当单独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项下的人民币敞口头寸台账,记录为境外参加银行办理人民币购售的情况.
境内代理银行对境外参加银行的账户融资总馀额不得超过其人民币各项存款上年末馀额的1%,融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央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境内结算银行可以向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融资金额以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贸易合同金额为限.

跨境人民币清算渠道是什么

4.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清算模式

现有人民币跨境清算模式主要包括清算行模式和代理行模式。清算行模式下,港澳清算行直接接入大额支付系统,其他清算行通过其总行或者母行接入大额支付系统,所有清算行以大额支付系统为依托完成跨境及离岸人民币清算服务。代理行模式下,境内代理行直接接入大额支付系统,境外参加行可在境内代理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进行人民币跨境和离岸资金清算。CIPS(一期)上线后,现有人民币跨境清算模式将基于市场需求继续发挥作用。

5. 为什么要设境外人民币清算行

当前中国对于资本项下的资金流动是管制的,人民币还未实现资本项下可自由兑换,因此还需要通过境外的清算行帮助央行监测资金动向和风险管理,从而才有境外人民币清算行这一“中国特色的人民币国际化产物”。
境外清算行相当于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央行,以便于央行的管理和风险控制,防止离岸资金对在岸资金的冲击。

目前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发展情况:
1、200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决定委任中国银行(香港)分行作为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其主要职责是为香港银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接受香港银行的人民币存款等。
2、2012年12月11日晚间消息 中国人民银行今日发布公告,根据《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相关内容,经过评审,决定授权中国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台湾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3、2013年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为人民币清算行,这是首次在中国以外的国家选定人民币清算行,标志着人民币的跨境使用又迈出坚实的一步。

为什么要设境外人民币清算行

6. 国际清算银行的业务

处理的业务主要包括:1.处理国际结算事务。2.处理或代理与银行有关的业务。3.定期召开中央银行会议。国际清算银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BIS)是英、法、德、意、比、日等国的中央银行与代表美国银行界利益的摩根银行、纽约和芝加哥的花旗银行组成的银团,根据海牙国际协定成立于1930年,最初为处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战争赔款问题而设立,后演变为一家各国中央银行合作的国际金融机构,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际金融组织,总部设在瑞士巴塞尔。刚建立时只有7个成员国,现成员国已发展至60家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2019年,国际清算银行宣布分阶段在不同城市设立创新中心,首先设立的两个中心位于瑞士巴塞尔和中国香港,第三个位于新加坡。国际清算银行最初创办的目的是为了处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的赔偿支付及其有关的清算等业务问题。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凡尔赛协议中关于德国战争赔款事宜原来是由一个特殊的赔款委员会执行,按照当时的“道维斯计划”,从1924年起,德国第一年赔付10亿金马克,以后逐年增加,一直赔付58年。至1928年,德国赔款增至赔付25亿金马克,德国声称国内发生经济危机,无力照赔,并要求减少。美国同意了德国的要求,又由欧文·扬(Owen D. Young)策划制定了“杨格计划”(Young Plan)。协约国为执行“杨格计划”决定建立国际清算银行取代原来的赔款委员会,执行对德赔款的分配和监督德国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