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金融理论的简介

2024-05-18 14:57

1. 标准金融理论的简介

Markowitz在其经典论文“Portfolio Selection”中证明了存在一个满足上述条件的集合——Markowitz有效集,该集合完全由各证券本身的收益、风险及相互关系决定,但投资者的选择决定于他们的偏好。托宾(1958)提出的分离定理使投资者的选择大为简化,他认为,如果市场中存在一个无风险收益资产,那么,在Markowitz有效集中就存在一个与此相对应的超级有效风险资产组合(也就是完全分散化的市场组合,它包含了市场中所有的风险证券,各证券的权重等于它们市场资本化程度同整个市场资本化程度的比值),该组合对于所有投资者而言都是一样的,投资者偏好决定其在无风险资产和市场组合之间的头寸分配。所有可能方案形成的直线就是通过无风险利率点所作与Markowitz有效集相切的直线,即资本市场线(CML)(Sharpe,1964),它度量了有效资产组合的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关系。此外,MM理论(1958,Modigliani& Miller)的提出开创了无套利分析的新方法;这一方法被Ross(1976)上升为套利定价理论(APT),在实证分析上为CAPM作出了有力的补充。期间还包括有效市场假说EMH(Fama,1970) 以及期权定价理论(1972,Black&Scholes)的提出。上述研究一起形成了标准金融理论完整的均衡定价体系。金融学的发展植根于经济学丰富思想的土壤,从标准金融理论定价体系的上述发展可以清楚地看到新古典经济学的影子:投资者理性和完全信息假说实际上是新古典理性预期的翻版;完全借鉴了新古典的宏观均衡分析范式;所有的分析都在新古典经济学所倡导的完美市场中进行。标准金融理论体系自七十年代中期完全形成以来,倍受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推崇,从而占据了金融学理论的主流地位。然而,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标准金融理论没有正确地反映投资者的实际决策行为和市场运行状况。

标准金融理论的简介

2. 标准金融理论的介绍

标准金融理论关于资产定价的研究最早可上溯至巴舍利耶的《投机理论》,巴舍利耶认为,对于每一笔交易而言,既有购买者也有卖出者,前者认为价格会上涨,后者认为价格会下跌,而从平均来看,价格上涨和下跌的概率是一样的,这种说法开创了令后来者奉为圭臬的随机游走假说:资产的收益是无法预测的。在这样的市场中,投资者面临着最小化风险和最大化收益的两难困境:投资者要么在特定的风险水平下最大化自己的收益,要么在特定的收益下最小化自己的风险。

3. 标准金融理论的相关理论发展及其比较

 1965年,美国芝加哥大学金融学教授尤金·法玛(Eugene Fama),发表了一篇题为《股票市场价格行为》的论文,于1970年对该理论进行了深化,并提出有效市场假说(Efficient Markets Hypothesis,简称EMH)。有效市场假说有一个颇受质疑的前提假设,即参与市场的投资者有足够的理性,并且能够迅速对所有市场信息作出合理反应。该理论认为,在法律健全、功能良好、透明度高、竞争充分的股票市场,一切有价值的信息已经及时、准确、充分地反映在股价走势当中,其中包括企业当前和未来的价值,除非存在市场操纵,否则投资者不可能通过分析以往价格获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超额利润。有效市场假说提出后,便成为证券市场实证研究的热门课题,支持和反对的证据都很多,是目前最具争议的投资理论之一。尽管如此,在现代金融市场主流理论的基本框架中,该假说仍然占据重要地位。2013年10月14日,瑞典皇家科学院宣布授予美国经济学家尤金·法玛、拉尔斯·皮特·汉森以及罗伯特·J·席勒该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以表彰他们在研究资产市场的发展趋势采用了新方法。瑞典皇家科学院指出,三名经济学家“为资产价值的认知奠定了基础”。几乎没什么方法能准确预测未来几天或几周股市债市的走向,但可以通过研究对三年以上的价格进行预测。“这些看起来令人惊讶且矛盾的发现,正是今年诺奖得主分析作出的工作”,瑞典皇家科学院说。值得一提的是,尤金·法玛和罗伯特·席勒持有完全不同的学术观点,前者认为市场是有效的,而后者则坚信市场存在缺陷,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至今为止人类对资产价格波动逻辑的认知,还是相当肤浅的,与我们真正把握其内在规律的距离,仍然非常遥远! 1979年,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心理学教授丹尼尔·卡纳曼(Daniel Kahneman)等人发表了题为《期望理论:风险状态下的决策分析》的文章,建立了人类风险决策过程的心理学理论,成为行为金融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行为金融学(Behavioral Finance,简称BF)是金融学、心理学、人类学等有机结合的综合理论,力图揭示金融市场的非理性行为和决策规律。该理论认为,股票价格并非只由企业的内在价值所决定,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投资者主体行为的影响,即投资者心理与行为对证券市场的价格决定及其变动具有重大影响。它是和有效市场假说相对应的一种学说,主要内容可分为套利限制和心理学两部分。由于卡纳曼等人开创了“展望理论”(Prospect Theory)的分析范式,成为二十世纪80年代之后行为金融学的早期开拓者,瑞典皇家科学院在2002年10月宣布,授予丹尼尔·卡纳曼等人该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以表彰其综合运用经济学和心理学理论,探索投资决策行为方面所做出的突出贡献。现今成型的行为金融学模型还不多,研究的重点还停留在对市场异常和认知偏差的定性描述和历史观察上,以及鉴别可能对金融市场行为有系统影响的行为决策属性。大致可以认为,到1980年,经典投资理论的大厦已基本完成。在此之后,世界各国学者所做的只是一些修补和改进工作。例如,对影响证券收益率的因素进行进一步研究,对各种市场“异相”进行实证和理论分析,将期权定价的假设进行修改等等。 2010年,中国演化分析专家吴家俊在其专著《股市真面目》及一系列研究成果中,创造性提出股票市场是“基于人性与进化法则的复杂自适应系统”理论体系,首次建立了演化证券学的基本框架和演化分析的理论内涵。该学说运用生命科学原理和生物进化思想,以生物学范式(Biological Paradigm)全面和系统阐释股市运行的内在动力机制,为解释股市波动的各种复杂现象,构建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框架,提供了令人信服的依据。作为一个全新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体系,演化证券学(Evolutionary Analysis Theory of Security,简称EAS)摒弃证券市场行为分析中普遍流行的数学和物理学范式,突破机械论的线性思维定式和各种理想化假设,重视对“生物本能”和“竞争与适应”的研究,强调人性和市场环境在股市演化中的重要地位;认为股市波动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复杂多变的“生命运动”,而不是传统经济学认为的线性的、钟摆式的“机械运动”,其典型特征包括:代谢性、趋利性、适应性、可塑性、应激性、变异性、节律性等。这就是为什么股市波动既有一定规律可循,又难以被定量描述和准确预测的最根本原因。比较常用的演化证券学模型,主要有如下几种:MGS模型、BGS模型、AGS模型、PGS模型、IGS模型、VGS模型、RGS模型等。当前,除了学科内部的纵深发展外,金融学领域的学科交叉与创新发展的趋势非常明显。作为介于生物学和证券学之间的边缘交叉学科,演化证券学已成为证券投资界的新兴研究领域,对于揭示股票价格形成机制及其演变规律,推动现代金融理论的多学科融合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标准金融理论的相关理论发展及其比较

4. 金融行业标准

法律分析:征信数据交换格式信用评级违约率数据采集格式JR/T0042-2009征信数据元信用评级数据元JR/T0039-2009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银行接口规范通用要素JR/T0024-2004银行集中式数据中心规范JR/T0011-2004银行信息化通用代码集JR/T0014-2005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9部分:电子钱包扩展应用指南JR/T0025.9-2005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8部分:与应用无关的非接触式规范JR/T0025.8-2005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7部分:借记/贷记安全规范JR/T0025.7-2005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6部分:借记/贷记终端规范JR/T0025.6-2005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5部分:借记/贷记卡片规范JR/T0025.5-2005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4部分:借记/贷记应用规范JR/T0025.4-2005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3部分:与借记/贷记应用无关的IC卡与终端接口需求JR/T0025.3-2005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2部分:电子钱包/电子存折应用规范JR/T0025.2-2005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1部分:电子钱包/电子存折卡片规范JR/T0025.1-2005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第10部分:借记/贷记应用个人化指南JR/T0025.10-2005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JR/T0023-2004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JR/T0022-200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JR/T0021-2004上市公司分类与代码JR/T0020-2004银证业务数据交换消息体结构和设计规则JR/T0019-2004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0018-2004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0017-2004期货交易数据交换协议JR/T0016-2004银行信息化通用数据元JR/T0015-2004金融业星型网间互联安全规范JR/T0013-2004金融业星型网间互联技术规范JR/T0012-2004征信数据元个人征信数据元JR/T0028-2006征信数据元数据元设计与管理JR/T0027-2006银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技术规范JR/T0026-2006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第3部分:信用评级业务管理规范JR/T0030.3-2006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第2部分:信用评级业务规范JR/T0030.2-2006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第1部分:信用评级主体规范JR/T0030.1-2006法律依据:《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四条 养护工程应当遵循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原则。第五条 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养护工程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依据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对国道和省道的管理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

5. 什么是金融标准?


什么是金融标准?

6. 标准金融理论的偏差

事实上,许多学者都已注意到无成本假说与现实的偏差,Goldsmith(1976)、Mayshar(1979)、Leape(1987)等都在考虑成本(交易成本、税收等)的前提下重新探讨投资者的组合选择情况,不过他们的研究没有就偏好对投资者组合选择的影响进行深入的分析,更没有涉及到偏好对投资者定价的影响,因而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CAPM。按照科斯关于社会成本的分析思路,人们必须重新考察“完全分散化资产组合是所有投资者的一致最优选择”这一命题在成本存在前提下的合理性:分散化虽然能够降低风险,并且,分散化程度越高,降低风险的作用越明显;但另一方面,分散化程度的提高同时伴随着成本(如交易成本、管理成本、信息收集成本等)的提高而使投资者的实际收益降低。此时,市场中是否仍然存在一个与投资者偏好无关的最优组合呢?考虑到风险降低带来的效用增加与成本增加带来的效用减少之间的抵换关系必须通过投资者偏好来间接体现,可以初步得出如下结论:市场中并不存在所有投资者都具有一致性看法的最优组合,投资者的组合选择与其偏好有关。

7. 如何认识金融业标准?中国在实施这些标准时应持何种态度?

 一、正确认识标准化工作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意义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标准已成为现代国际经济发展重要的竞争手段和合作纽带,成为一个国家提高整体竞争力的战略制高点。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各家金融机构联合推动,我国金融标准化建设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在推动信息化建设由分散走向集中,促进金融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以及宏观审慎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新形势下,国务院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明确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国际接轨、统筹推进的改革方向,提出了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的总体目标,标准化工作必将在国家治理体系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我国,互联网金融是一种以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融资和网络金融产品销售等为代表的新的金融业务模式,虽然名曰“互联网金融”,其功能仍然是资金融通、支付清算和财富管理等。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具有“开放、共享、平等、普惠、去中心化”等新型特点,在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满足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提升微型金融、农村金融的普惠性水平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行业与传统金融行业类似,同样强调风险管控,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以第三方支付机构、P2P平台为主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起步较晚,风控意识、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相对滞后。因此,互联网金融监管总体上应当体现开放性、包容性、适应性,坚持鼓励和规范并重、培育和防险并举,维护良好的竞争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在“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2]的框架下,如果能科学合理地运用标准化手段,充分调动相关市场主体和社会团体组织的积极性,则可以发挥标准统筹协调作用和试点示范效应,提升市场主体的自律和自治能力,在全行业树立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强化整个行业对各类风险的管控能力,对监管框架形成有力补充。
  二、如何做好互联网金融行业标准体系规划
  本质上讲,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涵盖了技术、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内容,应从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三个层面做好互联网金融行业标准体系框架的规划和设计。
  坚持技术标准先行,创新与可控并重。
  技术创新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础,典型的包括支付技术的变革,以及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搜索引擎等技术的应用等等,技术创新在支付清算、信息处理、风险管控、筹融资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技术创新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现象,以支付技术为例,从最初的网银支付到基于NFC的移动支付[3],再到二维码支付、声波支付、指纹支付和刷脸支付等,技术创新使得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到支付服务中,产业链更加复杂,推动了线下(Offline)金融服务与线上(Online)金融服务有效融合,不断催生出新的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同时也对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一方面有利于引导产业各方向安全、自主可控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产业各方形成分工协作、利益共享、互利互惠的运作模式,建立符合社会效益最大化、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合作发展机制,切实做到普惠民生。在制定和实施技术标准时,应兼顾标准的强制性、演进性和包容性,在信息安全方面,要实施强制性标准,依托检测、认证、检查等手段,确保标准的实施和落地;此外,要注重标准的演进性和包容性,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新的技术和业务模式出现,鼓励创新并营造良性竞争的氛围。
  做好产品标准,强化风险管控。
  借助互联网渠道销售的传统金融产品,包括存款业务、各类基金、股票和部分保险业务等,一方面有明确的监管要求和市场准入规则,另一方面,有标准化的产品设计流程和风控机制,较完备的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机制,以及标准化的产品说明书。而一些新型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在这些方面与传统金融产品相比有所欠缺,如部分P2P网贷产品。针对这些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在从监管层面进行规范的同时,也要从行业自律角度,制定相关标准对其具体的要素和指标进行约束,一是规范产品的设计流程和风控指标体系,并在各环节中体现风控的思想,二是规范产品说明书要素,对产品要素,投资管理,费用,收益说明,以及发行、运行、到期等阶段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明确,三是规范产品风险提示机制,对风险揭示书的要素,包括风险级别、风险点、适应人群等进行细化。通过制定和实施各项标准,切实做好风险管控,为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奠定良好的基础,推动其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完善服务标准,保障消费者权益。
  互联网金融发展呈现个性化、碎片化、微小化等特征,让更多的用户体验到了随时、随地、随身和无门槛的金融服务。如,P2P模式使得个人可利用“碎片化”的资金参与以前只有大量资金才能参与的投资项目,余额宝以“小额、灵活”的碎片化理财理念填补了草根理财的空白。对于这些普通用户而言,金融知识往往比较欠缺,维权意识不足,另一方面,部分互联网企业在提供金融服务时,省略了传统金融产品面签、纸质文书等环节,导致维权环节多、举证难,此外还存在信息透明度不高、对用户隐私保护不足、纠纷调节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使得群体性追讨债事件时有发生,带来了不良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在严格履行政府部门的监管要求之外,还应当有行业自律组织进行监督,并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对各类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服务流程、关键服务指标、信息披露规则、用户隐私保护机制、纠纷机调节制等进行规范,强化企业的内部治理,加强对服务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三、如何推动互联网金融领域标准化战略的有效实施
  此次标准化改革方向是由政府单一供给的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和市场共治的新型标准体系,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侧重于保基本,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侧重于提高竞争力。事实上,无论是哪种性质的标准,其目的都是在于加强行业监管和协调,规范和引导市场健康发展。在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为条线的体系框架下,根据标准所规范的对象不同,对标准类型,及其制定、推行主体应有清晰的定位,这是确保标准化战略有效执行的关键。
  具体来说,在涉及到保障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坚守业务底线等方面,应由政府主导实行强制性标准,并做好对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其执行效力;在涉及技术创新、服务规范及市场竞争等方面,应充分发挥市场自身的自律作用,实行团体标准,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特别是大型企业应在建立行业标准、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公众等方面起到排头兵和模范引领作用。此外,充分发挥政府对市场的指导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应逐步研究制定互联网金融领域团体标准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与业界和社会公众的良好沟通与互动机制,推动团体标准的进一步完善和有效实施。

如何认识金融业标准?中国在实施这些标准时应持何种态度?

8. 「1分钟科普」金融行业都有哪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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