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的五种类型

2024-05-19 05:34

1. 股权的五种类型

股权的五种类型是指:国有股、法人股、外资股、职工股、公众股。国有股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所持有的股份,目前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都是这种股权构成。法人股是企业法人或个人持有为主的股份公司,这是民营企业的普遍类型。外资股是指境外投资者以主要持有人的结构,目前A股的上市公司也是有一批的。职工股是指公司大部分股权分布在职工手上,比如华为,这种在A股并不多见。公众股是公众持有数量占了总股本的多数。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义务)。基于股东地位(身份)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可以发生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上,也可以发生在公司的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场合,还可以发生在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

股权的五种类型

2. 股权的五种类型是什么?

股权的五种类型包括:国有股、法人股、外资股、职工股、公众股。

国有股,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所持有的股份,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特色下的产物,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都是这种股权构成;
法人股,是企业法人或个人持有为主的股份公司,这是民营企业的普遍类型;
外资股,是指境外投资者以主要持有人的结构,A股的上市公司也是有一批的;
职工股,是指公司大部分股权分布在职工手上,比如华为,这种在A股并不多见;
公众股,也就是公众持有数量占了总股本的多数。

扩展内容:股权结构类型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义务)。基于股东地位(身份)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股权结构有不同的分类,一般来讲,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第一个含义是指股权集中度,即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从这个意义上讲,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一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规范的股权结构包括三层含义:①降低股权集中度,改变“一股独大”局面。②流通股股权适度集中,发展机构投资者、战略投资者,发挥他们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③股权的流通性。第二个含义则是股权构成,即各个不同背景的股东集团分别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国,就是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从理论上讲,股权结构可以按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的分布状况与匹配方式来分类。从这个角度,股权结构可以被区分为控制权不可竞争和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两种类型。在控制权可竞争的情况下,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相互匹配的,股东能够并且愿意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实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是锁定的,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将被削弱。

3. 股权的五种类型是什么

股权的五种类型包括:国有股、公众股、法人股、职工股、外资股。国有股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所持有的股份。公众股也就是公众持有数量占了总股本的多数。法人股是企业法人或个人持有为主的股份公司,这是民营企业的普遍类型。职工股是指公司大部分股权分布在职工手上,比如华为,这种在A股并不多见。资料扩展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所谓股权出质,即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最常见的情形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缺钱时,将自己的股票在一定期限内质押给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信托等,从而获得贷款,以缓解短期流动资金不足所带来的压力,这是大股东常用的一种融资手段。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也可以出质。

股权的五种类型是什么

4. 股权有哪几种类型

股权的五种类型包括:国有股、公众股、法人股、职工股、外资股。国有股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所持有的股份。公众股也就是公众持有数量占了总股本的多数。法人股是企业法人或个人持有为主的股份公司,这是民营企业的普遍类型。职工股是指公司大部分股权分布在职工手上,比如华为,这种在A股并不多见。拓展资料:(一)自益权和共益权这是根据股权先例目的的不同而对股权的分类,即自益权是专为该股东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共益权是为股东的利益并兼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表决权、请求召集股东会的权利,请求判决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权利、账薄查阅请求权等。(二)单独少数股东权这是根据股权的行使是否达到一定的股份数额为标准而进行的分类,即单独股东权是股东一人即可行使的权利,一般的股东权利都属于这种权利;少数股东权是不达到一定的股份数额就不能行使的权利,如按《公司法》第104条的规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必须由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方可行使。少数股东权是公司法为救济多数议决原则的滥用而设定的一种制度,即尽量防止少数股东因多数股东怠于行使或滥用权利而受到侵害,有助于对少数股东的保护。(三)普通特别股东权这是根据股权主体有无特殊性所进行的分类,即前者是一般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后者是特别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如优先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 公司法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5. 股权的五种类型有哪些

股权的五种类型包括:国有股、法人股、外资股、职工股、公众股。
1.国有股,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所持有的股份,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特色下的产物,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都是这种股权构成;
2.法人股,是企业法人或个人持有为主的股份公司,这是民营企业的普遍类型;
3.外资股,是指境外投资者以主要持有人的结构,A股的上市公司也是有一批的;
4.职工股,是指公司大部分股权分布在职工手上,比如华为,这种在A股并不多见;
5.公众股,也就是公众持有数量占了总股本的多数。
一、什么是认股权证
1.定义
广义上,认股权证通常是指由发行人所发行的附有特定条件的一种有价证券。从法律角度分析,认股权证本质上为一权利契约,投资人于支付权利金购得权证后,有权于某一特定期间或到期日,按约定的价格(行使价),认购或沽出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如股票、股指、黄金、外汇或商品等)。权证的交易实属一种期权的买卖。与所有期权一样,权证持有人在支付权利金后获得的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行使与否由权证持有人自主决定;而权证的发行人在权证持有人按规定提出履约要求之时,负有提供履约的义务,不得拒绝。简言之,权证是一项权利:投资人可于约定的期间或到期日,以约定的价格(而不论该标的资产市价如何)认购或沽出权证的标的资产。
2.分类
按照权利内容,权证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如果在权证合同中规定持有人能以某一个价格买入标的资产,那么这种权证就叫认购权证。如果在权证合同中规定持有人能以某一个价格卖出标的资产,那么这种权证就叫认沽权证。
行使状况而言,认股权证亦分为欧式和美式认股证。
美式认股证:持有人在股证上市日至到期日期间任何时间均可行使其权利。
欧式认股证:持有人只可以在到期日当日行使其权利。欧式认股证为香港最常见的股证类别。
然而,无论股证属欧式或美式,投资者均可在到期日前在市场出售持有股证。事实上,只有小部分股证持有人会选择行使股证,大部分投资者均会在到期前沽出股证。
3.基本要素
从权证的设计来看,包括9个要素:
(1)发行人
股本权证的发行人为标的上市公司,而衍生权证的发行人为标的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一般为大股东或券商。在后一种情况下,发行人往往需要将标的证券存放于独立保管人处,作为其履行责任的担保。
(2)看涨和看跌权证
当权证持有人拥有从发行人处购买标的证券的权利时,该权证为看涨权证。反之,当权证持有人拥有向发行人出售标的证券的权利时,该权证为看跌权证。认股权证一般指看涨权证。
(3)到期日
到期日是权证持有人可行使认购(或出售)权利的最后日期。该期限过后,权证持有人便不能行使相关权利,权证的价值也变为零。
(4)执行方式
在美式执行方式下,持有人在到期日以前的任何时间内均可行使认购权;而在欧式执行方式下,持有人只有在到期日当天才可行使认购权。
(5)交割方式
交割方式包括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形式,其中,实物交割指投资者行使认股权利时从发行人处购入标的证券,而现金交割指投资者在行使权利时,由发行人向投资者支付市价高于执行价的差额。
(6)认股价(执行价)
认股价是发行人在发行权证时所订下的价格,持证人在行使权利时以此价格向发行人认购标的股票。
(7)权证价格
权证价格由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两部分组成。当正股股价(指标的证券市场价格)高于认股价时,内在价值为两者之差;而当正股股价低于认股价时,内在价值为零。但如果权证尚没有到期,正股股价还有机会高于认股价,因此权证仍具有市场价值,这种价值就是时间价值。
(8)认购比率
认购比率是每张权证可认购正股的股数,如认购比率为0.1,就表示每一张权证可认购十份股票。
(9)杠杆比率(Leverageratio)
杠杆比率是正股市价与购入一股正股所需权证的市价之比,即:杠杆比率=正股股价/(权证价格÷认购比率)
杠杆比率可用来衡量“以小博大”的放大倍数,杠杆比率越高,投资者盈利率也越高,当然,其可能承担的亏损风险也越大。
二、股权转让的意义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意义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国有股、法人股的流动性,有利于提高它们的营运质量和运作效率,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国有股、法人股难以上市流通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改善好人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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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股权形式

法律分析:股权投资的形式有: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通常情况下我们接触到的股权投资,就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其余企业的股票或者以其余形式投资其余单位。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7. 股权的种类?

股权:股权,又称为股东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
  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作为股权质押标的股权,仅为狭义的股权。

  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股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

   股权是指股份制企业投资者的法律所有权,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投资者对企业拥有的各项权利。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从经济学角度看,股权是产权的一部分,即财产的所有权,而不包括法人财产权。从会计学角度看,二者本质是相同的,都体现财产的所有权;但从量的角度看可能不同,产权指所有者的权益,股权则指资本金或实收资本。一般,投资者根据股份公司组织形式,认缴股票的种类、数额和对公司所负的有限、无限责任而享有一定的股权,诸如经营管理权、监督权、表决权、红利分配权等决策权。主要是通过购买股票和资本的“参与”,掌握股份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以控制操纵其经营业务的决策权限。有的金融垄断资本家用一定的资本收买和持有一个主要股份公司的股票,以它作为“母公司”,然后以“母公司”为核心,再以一定的控制额去收买并掌握其他股份公司的股票,使之成为“子公司”,继之,再由“子公司”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控制额的股票,使其成为“孙公司”,从而形成层层控制体系,日益扩大股权势力。

  按照企业股权持有者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一般可以将企业的股东分为:控制性股东、重大影响性股东和非重大影响性股东三类。
  控制性股东将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重大影响性股东则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能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非重大影响性股东则对被持股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公司法72条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的种类?

8. 公司股权有几种模式?

法律分析:
1、公司股权并未具体划分为几种固定的模式2、股东可以通过货币出资,也可通过实物出资3、同时也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或者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作出用货币估价的方式,达到依法转让的非货币形式的财产作价出资,股权存在的模式较多也比较灵活多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