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IF贸易术语、信用证方式下出口方对合同的履行程序?

2024-05-20 05:39

1. 在CIF贸易术语、信用证方式下出口方对合同的履行程序?

鉴于我国绝大多数出口合同为CIF合同或CFR合同,并且一般都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故在履行这类合同时,必须切实做好备货、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报验、报关、投保、装船和制单结汇等环节的工作。
在这些环节中,以货(备货)、证(催证、审证和改证)、船(租船、订舱)、款(制单结汇)四个环节的工作最为重要。只有做好这些环节的工作,使环环扣紧,才能提高履约率,争取多、快、好、省地完成出口任务。

扩展资料:
按国际商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CIF贸易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按CIF贸易术语成交,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并负责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 - CIF贸易术语

在CIF贸易术语、信用证方式下出口方对合同的履行程序?

2. 在CIF贸易术语、信用证方式下出口方对合同的履行程序?

1、信用证的开证银行是否可靠。
2、信用证是否存在软条款。
3、制单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要求 。
4、在交单期内前段时间交单。
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保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必须以合同货币投保。



扩展资料:
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互不了解对方国家的贸易习惯的情况时常出现。这就会引起误解、争议、和诉讼,从而浪费时间和费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ICC)于1936年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名为Incoterms 1936,以后又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和1990年,这次则是在2000年版本中做出补充和修订,以便使这些规则适应当前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