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付汇去税务局备案,每笔超过5万美金的都去备案?还是把合同金额备案,以后就不用每次去了

2024-05-18 19:24

1. 对外付汇去税务局备案,每笔超过5万美金的都去备案?还是把合同金额备案,以后就不用每次去了

1、有如下两种情况:
(1)如果企业同时一次支付几个小合同,单笔合同金额不超过5万美金,但是合计超过,是需要备案的。如果合同之间有关联,签订的主体是同一个,加总超过5万美金,需要备案。
(2)如果合同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单个合同不超过5万美金,不需要备案。
您企业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具体判断。
2、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 (不含等值5万美元)特定外汇资金的,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应表格和资料,税务机关予以备案。
国税业务。 县级业务。
报送资料
(1)《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3 份。
(2)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只在首次对外支付时提供) 。
外汇指定异行办理售汇和付汇后, 应当在相应的有效凭证和有效商业单据上签章后留存备查。
外汇指定异行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每日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和规定的买卖差价幅度,确定对客户的外汇买卖价格,办理结汇和售汇业务。
从外汇帐户中支付或者购汇支付, 应当在有关结算方式或者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不得提前对外付款;除用于还本付息的外汇和信用证/保函保证金外,不得提前购汇。
为使有远期支付合同或者偿债协议的用汇单位避免汇率风险, 外汇指定银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人民币与外币的远期买卖及其他保值业务。
易贷贸易项下届口,未经外汇局批准, 不得购汇或者从外汇帐户支付。
经营外汇业务的异行应当按照规定向外汇局报送结汇、 售汇及付汇情况报表。外汇指定银行应当建立结售汇内部监管制度,遇有结售汇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地分支局报告。
境内机构应当在其注册地选择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按照本规定办理结汇、购汇、付汇业务。境内机构在异地和境外开立外汇帐户,应当向外汇局申请。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下的外汇收入,经批准可以在注册地选择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结算帐户。
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和有结汇、购汇、付汇业务的境内机构, 应当无条件接受外汇局的监督、检查,并出示、提供有关材料。对违反本规定的,外汇局可对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处罚;对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外汇局可对其处以暂停结售汇业务的处罚。

对外付汇去税务局备案,每笔超过5万美金的都去备案?还是把合同金额备案,以后就不用每次去了

2. 对外支付税务已备案,再次支付金额不同如何操作

若备案表信息有误,支付人可在办理付汇前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直接作废备案表后,重新录入新的备案表,从而产生新的编号和与之对应的验证码。

与此同时,已作废的备案表编号将交换至外管局,银行网点用“已作废的备案表编号+验证码”打开后,外汇局系统将提示该备案表已作废。【摘要】
对外支付税务已备案,再次支付金额不同如何操作【提问】
若备案表信息有误,支付人可在办理付汇前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直接作废备案表后,重新录入新的备案表,从而产生新的编号和与之对应的验证码。

与此同时,已作废的备案表编号将交换至外管局,银行网点用“已作废的备案表编号+验证码”打开后,外汇局系统将提示该备案表已作废。【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回答】

3. 对外付汇需要税务备案的情形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税务备案。对外付汇无须进行税务备案的情形 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 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的工程款; 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 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 保险项下保费、保险金等相关费用; 从事运输或远洋渔业的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修理、油料、港杂等各项费用; 境内旅行社从事出境旅游业务的团费以及代订、代办的住宿、交通等相关费用; 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集团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从我国取得的所得或收入,包括投资合营企业分得的利润和转让股份所得、在华财产(含房产)出租或转让收入以及贷款给我国境内机构取得的利息; 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的外国政府(转)贷款[含外国政府混合(转)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下的利息。本项所称国际金融组织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组织、欧洲投资银行等; 外汇指定银行或财务公司自身对外融资,如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借、海外代付以及其他债务等项下的利息; 我国省级以上国家机关对外无偿捐赠援助资金; 境内证券公司或登记结算公司向境外机构或境外个人支付其依法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息收入及有价证券卖出所得收益; 境内个人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 境内机构和个人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退汇; 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第十二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二)住所、经营地点;(三)登记类型;(四)核算方式;(五)生产经营方式;(六)生产经营范围;(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八)生产经营期限;(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对外付汇需要税务备案的情形

4. 对外支付为什么要税务备案

全球价值链加速重构,推动跨境服务贸易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成为重要议题。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对外支付服务贸易的行为也越来越多。在跨境业务往来过程中,如果不先向税务机关进行备案,有时您可不一定能顺顺利利地向境外支付外汇资金。      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让对外支付更省心,我们需要get哪些技能点呢?今天的《税务一点通》节目,邀请湖北省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副处长李航航走进湖北之声,为您拉直“小问号”。      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是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确立的一项关于外汇支付的管理制度,目的就是为了稳外资,同时规范外汇支付。具体来说,就是付汇人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提出申请,由税务局出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由银行审核《备案表》和付汇业务办理资料的真实合规性,外汇管理局实行事后监管和核查。不过呢,并不是所有的对外支付都要进行税务备案。“我们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支付单笔等值在5万美金以上的外汇资金,如果这笔资金属于境外机构和个人取得的服务贸易收入、个人工作报酬、投资收益等等这些项目,支付方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才能够支付成功。”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税务局“跨境税服班”团队成员为非居民纳税人提供双语办税服务      “热知识”了解一下!境内个人到境外留学、旅游或者探亲产生的因私用汇、境内机构支付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费用,向境外支付5万美金及以下的外汇资金,这些都是不用办理税务备案的唷。      如果需要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您可千万别走“弯路”,让“数据跑腿”能省不少事儿!“我们湖北省税务局开发了网上备案系统,纳税人可以直接登录‘我要付汇’模块,最快10分钟就能在网上完成备案。这个系统2019年10月上线到现在,企业对外支付网上备案已经有8148笔,对外支付797.02亿元,减免税12.84亿元,网上备案率达到了90%以上。”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付汇”模块      为了让纳税人对外支付更省心,咱们湖北的“税小二”还搭建了“数据仓库”,通过国际税收管理信息平台和“外汇通”平台,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进行精准画像,开展定制化的贴心服务。“现在已经有180多户重点企业进入到这个平台,我们对他们进行分类管理和精准服务。象东风公司、康明斯、百威啤酒这样的企业,我们都是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的税收措施,让企业第一时间能够掌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应条件,及时享受到更多的便利和优惠。比如说通过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来避免双重征税。通过税收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对比分析,提示提醒企业可能存在的外汇风险,对已经缴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5. 对外支付境外服务费是支付一次就要备案一次吗

境内机构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的服务贸易对外支付无需备案。
二、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根据有关合同复印件确认《备案表》填写无误后,应当现场填写《备案表》中"主管国税机关填写"相关内容,编制《备案表》流水号,并在《备案表》原件及3份复印件上签章。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将《备案表》原件及1份复印件退还境内机构,留存《备案表》复印件2份。【摘要】
对外支付境外服务费是支付一次就要备案一次吗【提问】
为推进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完善国家国际税收征管体制,进一步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1日起,在天津、上海、江苏、四川、福建、湖南6个地区试点,实行服务贸易对外支付先行税务备案的管理措施。现将有关试点内容通知如下:【回答】
一、在试点地区注册的境内机构(以下简称境内机构),到试点地区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5万美元)的服务贸易对外支付,应当事先持相关合同复印件到辖内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填报《境内机构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详见附件)。【回答】
境内机构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的服务贸易对外支付无需备案。
二、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根据有关合同复印件确认《备案表》填写无误后,应当现场填写《备案表》中"主管国税机关填写"相关内容,编制《备案表》流水号,并在《备案表》原件及3份复印件上签章。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将《备案表》原件及1份复印件退还境内机构,留存《备案表》复印件2份。【回答】
三、境内机构在银行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5万美元)服务贸易对外支付时,应当提交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签章的《备案表》原件,用以替代现行规定要求的税务凭证,并根据现行规定提交其他单证。银行在办理有关对外支付手续后,应在《备案表》原件上签章。【回答】
四、办理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的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地方税务机关履行申报纳税手续,或就税务事项做出说明。【回答】
 五、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境内机构须在每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手续,但只需在首次付汇备案时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交合同复印件。【回答】
六、非试点地区注册的境内机构在试点地区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服务贸易对外支付,以及试点地区注册的境内机构在非试点地区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服务贸易对外支付,根据现行规定办理。【回答】
七、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地方税务机关之间的备案信息交换制度,按国家税务总局随后制定的有关文件执行。【回答】
八、试点地区外汇局及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将本通知转发辖内各级外汇、税务管理机关,以及辖内各级银行,并做好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回答】
九、本通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在试点期内,试点地区外汇局及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当按月报告试点情况,及时汇报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回答】
那去银行付款每次去还要备案吗【提问】
他门需要备案表要在哪里拿【提问】
亲,具体的备案金额要去您所在地银行咨询,各地的银行备案需金额不一样,备案表要去银行拿。【回答】

对外支付境外服务费是支付一次就要备案一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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