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保险案例分析

2024-04-30 13:35

1. 一个保险案例分析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原因是财产保险中,要求投保人自始至终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而题中承租对于房屋的保险利益伴随着租房合同的届满而自动消失,也就是出险时投保人已经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所以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承租人退房时将保单通过保险公司转让给了房东,那么此时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变成房东,房东本身就对房子有保险利益,所以他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要承提保险责任。

一个保险案例分析

2. 保险案例

第一个问题,要确认单位投保的团体人身险种的疾病是否包括此次突发的心脏病,如果包括,再看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对于疾病这块的赔付是如何界定的,一般都是按照保额赔付。至于自己购买的意外险是没有办法赔付的,因为意外险的责任是因为意外导致的死亡或者残疾才能赔付。本案的直接死亡原因是心脏病发作。
第二个问题,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赔偿是两码事。死者家属仍旧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款,1万+5000。

3. 保险案例

保险理赔案例

保险案例

4. 保险学案例。。。分析

1 不可以,因为财险必须从始至终都要与所承保的财产有关系,承租人已退房,那么就是已经和房子没有关系了,所以是不能赔偿的。
  2 这需要看被保险人致死的近因是什么,在这里,显然是因为肝功能不全的疾病并发,GOT等指标急速上升而最终导致病人死亡,因其投保的是意外险,所以因疾病引起的死亡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5. 基本保险的案例分析

有一位林女士买了重大疾病险,并附加了其它一些意外医疗险种。后来她不幸得了重疾,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了重疾保险金,不久便通知林女士解除附加的意外医疗险。主险(重疾险)合同效力的终止,使得林女士在意外医疗方面的保障也不得不结束了。但是,有一小部分附加险还是能在主险失效后而独立存在。人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不妨问清楚代理人附加险是否能在主险失效后继续有效。一些产品虽然是附加险,但重要性不容小觑。人们要正确对待附加险的重要性,不然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王先生曾经买了一份两全保险,并附加了一份意外医疗方面的附加险。这个附加险是一年期的,每年保证续保。后来王先生不准备要这份附加险了,但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他在自己的银行卡里只存入了主险的保费,而保险公司则是按有附加险来扣款的,结果因为费用不足,扣款没有成功。幸好王先生及时发现,不然保单效力就受到影响了。

基本保险的案例分析

6. 保险 案例分析,求解

1、其女儿小玉
2、因没有其他收益人,所以份额是100%
3、看王某是否指定收益比例,如没有,两人又是同一收益顺序,则各50%;如不同受益顺序,第一受益人100%
4、小玉、老赵、小王三个平分。
注:受益人指定需要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共同指定方可有效。

7. 保险案例:

1,否。游客对电视塔没有保险利益,没有资格做投保人。
2,车损理赔金给债权人乙,因为出险时乙对车有保险利益,甲得不到理赔,因为非被保险人。
3,母婴险有投保限制,怀孕多少周以上就不能投保,不同公司要求不同,可以吧
4,可以理赔,理赔金给男方按照指定的受益人,如果受益人为法定的话,则按照法定顺序,此时女方肯定得不到理赔金。

保险案例:

8. 保险案例

分类:  商业/理财 >> 保险 
   问题描述: 
  
 某企业的厂长将其存放与本厂仓库的一批新购置机器设备投保了财产基本险,保额为100万,保险期限为2003.4.25零时至2004.4.24日二十四时。2004.2.15日,本厂一吊车司机倒车时挂断了存放该批机器设备仓库 上方的高压线,引起短路,导致了该仓库的重大火灾,造成该批保险机器设备的全部报废,同时还为此支付了30万的抢救、施救费用。事发之后,该厂厂长持保单向保险人提出了130万的索赔。请问如何做出理赔????/
 
   解析: 
  
 那该厂火灾的实际损失是多少?免赔额是多少?
 
 保险人肯定不会赔偿130万.因为他们赔偿的限额才100万,不可能会超过这个限额的!!这点要清楚.
 
 抢救\施救费用是可以索赔的.
 
  
 
 如果该厂的实际损失+施救费用超过了100万,那索赔的金额应该要在100以内,且需要减去免赔额是多少!!
 
 保险公司不是你说损失多少就赔多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