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为什么不进行会计处理?

2024-05-15 14:24

1. 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为什么不进行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为什么不进行会计处理?

2. 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成本法下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权益法下净利润计入投资收益

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时,
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对投资方当期损益有影响。
被投资方分配现金股利时,
(2)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已经确认的投资收益,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经确认的损益调整的部分应视同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击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未超过已经确认的损益调整的部分]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差额]
不影响投资单位当期损益。

3. 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为什么不进行会计处理?

不做处理,只有分配利润时才做处理。
按享有的被投资企业份额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成本法下只有增加、减少投资才会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
因为成本法并不考虑子公司是否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这是权益法核算的内容。
对于成本法,只要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母公司即视为实现投资收益。
当然如果取得投资时支付对价包含已宣告但未发放的股利,应当作为一项应收而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这种处理是和金融资产相同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归属于金融资产)

扩展资料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为获取另一企业的股权所进行的长期投资,通常为长期持有,不准备随时变现,投资企业作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
与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不同,长期股权投资的首要目的并非为了获取的投资收益,而是为了强化与其他企业(如本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商或商品经销商等)的商业纽带,或者是为了影响,甚至控制其关联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政策。股权代表一种终极的所有权,体现所有者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投票表决的权利。
通过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获得其他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能参与被投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从而影响、控制或迫使被投资企业采取有利于投资企业利益的经营方针和利润分配方案。同时,长期股权投资还是实现多元化经营,减少行业系统风险的一种有效途径。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定义及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为什么不进行会计处理?

4.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确认派发现金股利和实现利润时,请问分录分别怎么做?为什么?

1、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时,无论被投资单位是亏损还是盈利都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做调整。只需要在宣布分派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即可。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时,应该根据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定投资收益。例如:获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因为实现净利润,而导致净资产增加,则做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借:投资收益
分派股利时会导致净资产减少,需要进行相反的会计分录。

扩展资料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科目的核算。
在权益法下,是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作为一个整体对待,作为一个整体其所产生的损益,应当在一致的会计政策基础上确定,被投资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投资企业不同的,投资企业应当基于重要性原则,按照本企业的会计政策对被投资单位的损益进行调整。另外,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期间不同的,也应进行相关调整。
投资收益的确认应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后,再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如果投资方无法合理取得被投资方各项可辨认净资产等的公允价值,则按照账面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在实务中,如果净利润无法调整或调整意义不大时,可以不调整。此外,由于被投资方的企业所得税是按个别财务报表中资产的计税基础计算的,所以按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净利润时,通常不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5.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不一定都作为投资收益是对还是错。

对。
成本法下,新准则,收到现金股利要计入投资收益。但是,如果支付的对价包含应付股利,这部分收到的时候就不用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实现盈亏不做帐,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方按投资持股比例计算份额,宣告时的分录是: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时的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利险并存
获取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不一定都作为投资收益是对还是错。

6. 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于投资当年分得的上年利润或现金股利应作为什么处理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一、若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宣告时,不做会计处理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二、除上述情况外
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时:
借: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确认自被投资单位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应当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在判断该类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包括相关商誉)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7. 长期股权在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确认派发现金股利和实现利润时,分录分别怎么做?为什么?

(1)成本法下,无论被投资单位是亏损还是盈利都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做调整。在宣布分派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
(2)权益法下,应该根据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定投资收益。比如:获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因为实现净利润,而导致净资产增加,则做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借:投资收益分派股利会导致净资产减少,因此做分录: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现金股利是上市公司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股东的股息红利,也是最普通最常见的股利形式,如每股派息多少元,就是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是上市公司用股票的形式向股东分派的股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送红股。
实现利润一般是在现实生活中用,是从公司角度看的,他代表的是息税前利润(EBIT)。而如果是从股东,也就是投资者角度出发时,他就是税后净利润了.

长期股权在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确认派发现金股利和实现利润时,分录分别怎么做?为什么?

8.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不一定都作为投资收益是对还是错。

对。
成本法下,新准则,收到现金股利要计入投资收益。但是,如果支付的对价包含应付股利,这部分收到的时候就不用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实现盈亏不做帐,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方按投资持股比例计算份额,宣告时的分录是: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时的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利险并存
获取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