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释义

2024-05-18 13:26

1. 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释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第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认监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以及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式样,并予以公布。
  第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其资质认定由国家认监委负责组织实施;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由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释义

2. 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规范公路养护市场秩序,保证公路养护质量和安全,根据我国各项法律的基本条款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路养护作业,是指为保证已建公路符合相关技术要求而采取的预防或者修复作业活动,不包括公路日常养护。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许可和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进行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总结:我国对各个事业单位的资质管理都已经下了明确的规定,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依法办事。     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 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规范公路养护市场秩序,保证公路养护质量和安全,根据我国各项法律的基本条款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路养护作业,是指为保证已建公路符合相关技术要求而采取的预防或者修复作业活动,不包括公路日常养护。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许可和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进行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总结:我国对各个事业单位的资质管理都已经下了明确的规定,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依法办事。    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资质管理办法

4. 资质管理办法

一、及时办理资质延续。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要注意资质到期时间,否则将会导致资质证书被撤销。
二、资质不要向外借。企业切记不要只为小利而外借资质证书,借用或转让明令禁止的,一旦被发现将受到处罚,可能吊销资质证书。
三、企业要注意现场施工安全,在承包工程的时候,应注意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因为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也会导致资质证书处罚。
四、积极办理资质升级,因为具有更高等级资质的企业,能够承包的建设工程越大,利润相对更高。这对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是非常有好处的,企业不应错过。

建筑资质年审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资质动态审核,也就是抽查,由市级主管部门下达通知后,企业再上报材料。一种种是资质有效期审核,这种情况需要提前45天领取文件,然后准备材料。
一、资质动态审核
这种审核方式是每年不定期的抽查,有可能不会抽查到,也有可能会抽查到。这种审核首先会考核企业人员是否满足资质申报时的标准,原有人员是否变更,是否齐全,但必须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二、资质有效期审核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是5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是3年。会考核企业工程业绩是否符合延续资质的标准;最后,还会考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5. 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版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2015年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换版建议及与旧版区别 
 
• 首先,删除管理体系文件中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废除的原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 
• 若与认可“二合一”:以CL01为主线叙述各要求,增加现准则新增的要求。或在CL01的基础上,增加独立一章描述与CL01的不同要求,并声明遵循一般法规和特殊法规采用原则。同时,使用与CL01的对照表予以说明。 
• 单纯CMA机构:在原管理体系文件的基础上,对新增加内容予以规定。或按照新准则框架全面修订、换版。同时,使用新旧准则对照予以说明。  
新旧准则的主要区别1/2 
• 框架:19要素、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5+1)和增加3个术语解释。参考文件关注“诚信”。 
• 4.2.4 强调人员能力监督,而非关键过程,并进入技术档案(4.2.6)。 • 4.3.1管理体系覆盖的场所应包括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 • 4.3.4 强调良好内务。建议保留:安全作业和环境保护程序。 • 4.5.2 强调质量方针至少包括的5个内容。  
新旧准则的主要区别2/2 
4.5.4 强调文件控制范围(尤其外部的法律法规) 4.5.5 合同变更的规定 
4.5.6 分包:废除3个限制,需事先客户同意。最终以文件为准。 4.5.7 强调各类供应品管理。 
4.5.14 细化质量和技术记录控制要求。 
4.5.17.1 删除偏离的“须有相关技术单位验证其可靠性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后”的内容。 
4.5.17.2 应优先使用以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 。 
新准则新增要求1/3 • 4.1 法人或其他组织 • 4.1.5 识别利益冲突 • 4.1.6 可设立专门的委员会。 
• 4.2.1 人员管理程序,包括人员录用、培训、管理。 • 4.2.3 人员只能在1个机构从业。 
• 4.2.5 增加“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要求。 • 4.2.7和4.2.8 3类人员当前工作的描述。 • 4.2.9 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体系的整体运作。 
• 4.2.10和4.2.11 同等能力要求,中级职称不再使用工程师。  
新准则新增要求2/3 
• 4.2.12 特定检验检测的人员资格要求。 • 4.4.8 保留无法溯源设备的可靠性证据。 • 4.4.9 标准物质溯源程序。 • 4.5.8 服务客户程序。 
• 4.5.9 处理投诉和申诉程序,包括回避措施。 • 4.5.10 不符合工作处理程序。 • 4.5.16 增加管理评审的输出。 
• 4.5.17.3 自制的非标方法,删除“但仅限特定委托方的检测。”增加相应程序。 
• 4.5.17.5 非标方法规范确认记录。
参考:http://wenku.baidu.com/link?url=coM4nc-_eHYaC8FUmoyvcvwVxZVBh_bKHRxxB6GVyb45_pC0nEO6Wws3NF7ZXMKzwcElVzBc_P-1l4hW2CRMj6zXCDafvfbizTHzGSI_him

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版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6. 新资质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优化审批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按照分批分步推进的原则,我部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7. 国家资质认定

法律分析: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国家资质认定

8. 资质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一、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复印件;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资质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资质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准予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申请企业准予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许可的其他情形。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三、建筑资质管理注意事项
诚信合法经营
随着资质管理制度的改革,企业的信用在资质申办、增项、升级中,将会变得越来越重要。企业如果有非法经营的行为,不但可能导致已经拥有的资质被吊销,还可能导致将来办理增项、升级失败。
资质不宜过多
申办资质,企业需要在资产、人员、业绩等方面满足资质标准的要求,这就意味着企业要付出相应的成本,因此企业申请资质以够用为原则,需要根据自己的经营业务,申办匹配的资质。当然,企业也应该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对不远的将来可能涉及到的业务,也可以提前申办相应的资质。
做好业绩管理
一般最低等级的资质是没有业绩要求的,但是企业要想升级资质一般都会有业绩方面的要求。而且,什么样的业绩记录会被认可,制度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因此,企业在平时一定要注意对于业绩的管理,注意业绩的记录要满足资质标准的要求。
实行动态管理资质
实行动态管理资质,也就是说,需要的资质尽快办,不需要的资质要尽快清理,因为毕竟维护资质也是需要成本的。当然,对于不需要的资质,企业还可以通过剥离的方式转让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