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台湾人离婚怎么办理

2024-05-09 21:54

1. 跟台湾人离婚怎么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离婚需要出具中国公民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台湾居民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跟台湾人离婚怎么办理

2. 和台湾人在大陆如何办理离婚

法律分析:
1、受理地点: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2、适用范围:仅适用双方在大陆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且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3、应提交文件:1)台湾居民一方:台胞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2寸单人照片3张;结婚证;2)大陆居民一方:户口本;身份证;2寸单人照片3张;结婚证;3)其他:离婚协议书3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 台湾人和大陆人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大陆人跟台湾人通过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的流程是:1、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后要进行查证相关事项;3、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三十日过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台湾人和大陆人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4. 台湾人离婚有离婚证吗?

台湾没有结婚证和离婚证 只有登记一说 
   
 一、离婚证明系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果离婚的一方是大陆公民,该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应申请当地人民法院裁定方可具有法律效力;
   
   二、离婚证明系外国登记离婚证书,该离婚证书应当经驻在国公证机关公证,该驻在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方具有法律效力;

5. 大陆人嫁台湾离婚手续注意什么

大陆人与台湾人如何在大陆办理离婚呢?
  一、协议离婚,即在大陆协议离婚。办理的注意事项及程序如下:
  1、 受理地点: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
2、 适用范围:仅适用双方在内地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且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3、 应提交文件:
1) 台湾居民一方:台胞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2寸单人照片3张;结婚证;
2) 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本;身份证;2寸单人照片3张;结婚证;
3) 其他:离婚协议书3份;
4、 程序。
1) 双方同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填写自愿离婚申请及签署离婚协议;
  2) 获取离婚证;
  3) 内地一方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婚姻状况变更登记;
  4) 台湾一方携离婚证前往公证处办理离婚证公证;返回台湾后前往海基会办理文书验证;验证完毕前往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
  二、 诉讼离婚,即在大陆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1、 适用范围: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内地有住所;
2、 受理机关:被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若内地居民进行诉讼,也可在内地居民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
3、 提交文件:
1) 民事起诉状 3份
2) 结婚证
3) 财产证明
4、 诉讼离婚的程序。
  1) 同一般法院诉讼程序;
2) 内地居民取得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后直接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婚姻状况变更登记;
3) 台湾居民将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及他们的生效证明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
4) 台湾居民返台后,将上述文书的公证本送交海峡交流基金会办理验证;
5) 验证后,若内地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直接向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
   若内地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台湾居民须向其户籍所在地法院申请认可民事判决;
   离婚日期以内地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大陆人嫁台湾离婚手续注意什么

6. 大陆人与台湾人离婚怎么离

如果是协议离婚,在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即可。换言之,如果是在大陆协议离婚,就在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若是在台湾,就在台湾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在大陆办理离婚手续的, 应提交以下文件:
1) 台湾居民一方:台胞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2寸单人照片3张;结婚证;
2) 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本;身份证;2寸单人照片3张;结婚证;
3) 其他:离婚协议书3份;
具体办理程序:
1) 双方同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填写自愿离婚申请及签署离婚协议;
2) 获取离婚证;
3) 内地一方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婚姻状况变更登记;
4) 台湾一方携离婚证前往公证处办理离婚证公证;返回台湾后前往海基会办理文书验证;验证完毕前往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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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大陆人和台湾人离婚需要什么东西

办理涉侨、涉港澳台同胞离婚登记应当提供的材料 (一)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华侨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港澳台同胞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特别提醒:涉侨、涉港澳台同胞协议离婚的,如果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内地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涉侨、涉港澳台同胞协议离婚的申请。 
涉台离婚案件的管辖,一般应以原告住所地或者居所地法院作为管辖法院。下列三类案件,均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居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是大陆一方要求与在台湾一方离婚的案件;二是大陆一方与在台一方分离后未办理离婚手续,一方或者双方分别在大陆和台湾再婚的,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大陆一方)提出与原配偶离婚的案件;三是回大陆定居一方要求与在台一方离婚的案件。 

大陆人和台湾人离婚需要什么东西

8. 关于台湾人离婚的问题?

  如果双方是台湾人,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男方给出全部的家产才答应离?
  正常是不行~不过如果有婚前协议就不一定了~这也是一种手段啦~电视剧常演~
  @民法亲属编所规定的夫妻财产制有下列四种:
  @(联合财产制(即法定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
  @(共同财产制
  @(所得共同财产制
  这样也受台湾法律的保障吗?
  都是有保障的~有婚前协议可受保障~只要官司判决成功也保障~
  夫妻财产不是对半分的吗?
  这要看法官~有的对半~男方还要每个月付子女赡养费~
  女方还有权利去调查对方的吗?
  找徵信社~并非100%合法~但是只要有证据~没有权力问题~
  如果男方在外面有女友,而且怀孕,女方调查出来,男方的女友会坐牢?
  坐牢要看法官判决~至少会有妨害家庭及通奸罪~(通奸要正在发生就是做爱中被抓)~
  台湾这什么法律啊??
  @刑法第239条规定:「有配偶而与人通奸,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
  真是搞不懂??
  @大陆有重婚罪
  还有如果这样拖的话,要多久才能离得掉婚?
  @依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告诉乃论之罪,其告诉应自得为告诉之人知悉犯人之时起,於六个月内为之。」

  求高人解答。PS:男女双方虽无夫妻感情,但有两个小孩


  @触犯妨害家庭及婚姻罪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在刑法中视为触犯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重婚者或同时与二人以上结婚者。而与其结婚的对象亦视为同罪﹝刑法第237条﹞。
  以诈术缔结无效或得撤销之婚姻,且经判决为无效或被撤销之婚姻﹝刑法第238条﹞
  此项为告诉乃论罪。
  触犯妨害家庭及婚姻罪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在刑法中视为触犯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重婚者或同时与二人以上结婚者。而与其结婚的对象亦视为同罪﹝刑法第237条﹞。
  以诈术缔结无效或得撤销之婚姻,且经判决为无效或被撤销之婚姻﹝刑法第238条﹞
  此项为告诉乃论罪。
  与配偶以外之人有性行为者。其对象亦同﹝刑法第239条﹞此项为告诉乃论罪。
  诱使有配偶之人或未满二十岁之人脱离家庭或其他有监督权之人者(刑法第240至241条)诱拐有配偶者为告诉乃论罪。
  收受、藏匿被诱人或使之隐避者﹝刑法第243条﹞。


  @先生大陆「包二奶」生子,能告通奸吗 ?
  通奸罪之客观要件系有配偶者与人通奸,而「与人通奸」系指与配偶以外之异性,
  在合意之情形下发生生殖器官之接合。是故,
  配偶於大陆包养二奶,将构成通奸。
  但由於台湾法规不适用於大陆当地,建议大老婆进行先生包二奶的蒐证後,回台湾法院提告。

  打@的是有法律的条文的~其他是我回复的~有错误别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