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是做什么的?

2024-05-20 06:41

1. 康美药业是做什么的?

康美药业是集药品、中药饮片、中药材和医疗器械等供销一体化的大型医药民营企业之一。
1997年,康美药业由民营企业家马兴田先生创立,公司位于广东省普宁市,当时是“广东康美药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含生产: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硬胶囊剂;医疗器械;医疗用毒性药品等。十大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最大股东为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42%。
2000年,康美药业开始进行股份化改组。2001年,康美药业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2002年,“康美”注册商标成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康美药业被破产审查
近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破产审查案件信息,案号为(2021)粤52破申1号,申请人为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法院为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报道,2021年4月27日晚ST康美发布的2020年度报告显示其2020年亏损约277亿。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天眼查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已多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总额超7400万元,同时涉及多条法律诉讼等司法风险信息。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康美药业是做什么的?

2. 康美药业生产有哪些产品?

康美药业的人参、三七、黄芪和枸杞等15款中药饮片类产品和菊皇茶饮品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在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创新能力上成绩斐然。
据悉,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是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认定或经市场检验并得到认可,符合国家高新技术重点领域、技术领域和产品目录范围的新产品,产品知识产权明晰、技术成熟,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生产过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

扩展资料本次多款中药饮片类产品获评“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是康美药业聚焦主业,大力发展中药饮片核心业务的成果。今年以来,康美药业更加贯彻“聚焦主业、发展实业、瘦身健体、固本强基”的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以中药饮片为核心业务,不仅全力推进中药饮片生产与发展,全面提高中药饮片市场份额,也深耕中药质量安全,专注传承与发展,推动中药饮片生产走上新台阶。
康美药业以科技创新为推手,不断激发创新活力,积极探索和开发中医药领域的前沿技术和产品,通过技术创新、设备更新以及生产工艺提升,实现了中药饮片生产全过程的规范化、现代化管理,中药饮片系列产品种类齐全,可生产1000多个种类,超过20000个品规,质量和口碑更是成为深入人心的金字招牌。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康美药业16款产品入榜2019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名单

3. 康美药业:重整后价值值多少?

 重整前49.7亿股,2021年3季报总资产315亿、总负债429亿、所有者权益-114亿。每股净资产-2.3元。2021年12月14日重整停牌前股价4.58元,市值228亿;2月最低价1.66元,市值83亿。
   重整后总股本增加到138.6亿股,经评估的总资产225亿、重整注入5亿,共230亿。申报债权57854家共497亿,经确认(或初步确认)债务共1395家共338亿(其中42亿担保债权以4亿担保财产清偿其余38亿转为普通债权),另有24.6亿赔偿债权,共计363亿。
   按照重整计划,50万以下小额债权全部现金清偿,此项可能需要支付现金7亿(1395家每家50万);50万以上普通债权100元清偿现金7.29元,此项需要支付现金约25.7亿(363亿减担保4亿减小额7亿共352亿);成立信托计划剥离18.2亿用于偿债。以上总共约50亿可能要在现有230亿总资产中支付。其余债务全部债转股,已确认的债务清零(另有2.5亿破产费用)。由此重整后的净资产约180亿,每股净资产约1.3元。
    重整后不同类股东的成本: 
   债转股股本36.3亿股,转股价10元/股(100元债权获得现金及信托份额共11.71元、股票8.829股),债务利息计算到2021年5月底。如果股价超过4.5元,本息受偿率将超过50%。
   原大股东及关联人19.5亿股,基本被质押,如果其债权人申请,有可能随时被拍卖。
   重整前大股东以外股本30.2亿股,获得转增股份11.3亿股。重整计划有一个规则,这11.3亿股,将向在重整计划生效后的执行过程中,以选定的股权登记日收盘后公司登记在册的前五十名股东之外的全体股东(不包括原实际控制人)进行分配。意味着原大股东外持股较多的股东(如几个信托计划,前10大股东中有约8亿股)不能获得转增,有资格获得转增的中小股东能获得的转增更多。(如果实际是20亿股本获得转增11.3亿股,他们的成本从停牌前的4.58元降低到2.93元,正好是12月27日在2.72到2.98的区间打开跌停板成交4.36亿股12亿元)。
   广药牵头的重整方获得41.5亿股,对价65亿,成本1.57元/股。
    重整后现有业务的盈利增长潜力: 
   重整前2021年半年报营业收入20.7亿(3个季度30.9亿、2020年全年54亿)、营业成本16.9亿(3个季度25亿、2020年全年52亿)、亏损9.3亿(3个季度10.3亿、2020年全年277亿)。
   对比2021年半年报,重整后可以减少的成本:5个月财务费用8.8亿,全年约21亿;半年报折旧2.3亿,全年4.6亿,重组后争取减少2亿。此2项争取减少20-23亿。
   重整后全年营业收入争取从40亿增加到60-80亿,毛利率从2021年3个季度的19%提高到25%,毛利争取达到15-20亿。3个季度销售费用3.4亿、管理费用5.5亿、税金0.5亿、研发费用0.1亿,合计9.5亿;重整后全年争取控制在12亿。同时考虑财务费用为0、折旧再少提2亿, 重整后可能的净利润为5-10亿。如果毛利率提高到30%,净利润最多可以到8-14亿。 (半年报及3季报均有投资收益1.8亿,为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此为一次性收益)。 以30倍市盈率计算,市值150-420亿。 
   更大的业绩增长还要靠后续的整合和新的增长点。
   按照最新发布的年度业绩预告,对比三季报: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7到18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新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后净利润为0到-28亿。
   三季报总资产315亿,计提减值48亿,有效资产应该是267亿,比评估的225亿多。
   净资产75.7亿到 113.6亿,实现相关重整收益净额175亿,应该是还有部分没有债转股。

康美药业:重整后价值值多少?

4. 康美药业历史最高股价是多少

截止至2019年,历史最高价格是2015年6月11日51.77元。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康美药业”(上交所:600518)。1997年,由民营企业家马兴田先生创立,公司位于广东省普宁市,当时是“广东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2000年,开始进行股份化改组。是集药品、中药饮片、中药材和医疗器械等供销一体化的大型医药民营企业之一。公司已通过股权分置改革。

扩展资料公司于1997 年6 月9 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1997]346 号文、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体改[1997]077 文批准,由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普宁市国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3 家法人企业和许燕君、许冬瑾2 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
并于1997 年6 月18 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1007149),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贰佰捌拾万元(RMB52,80 0,00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康美药业

5. 康美药业股民索赔范围

因康美药业(600518)虚假陈述,投资者购买康美药业(600518)遭受经济损失,可以要求索赔。损失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利息、佣金等。【拓展资料】:一、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康美药业”(上交所:600518)。1997年,由民营企业家马兴田先生创立,公司位于广东省普宁市,当时是“广东康美药业有限公司”。2000年,开始进行股份化改组。是集药品、中药饮片、中药材和医疗器械等供销一体化的大型医药民营企业之一。公司已通过股权分置改革。二、索赔(Lodge a Claim)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以后,要求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行为。保险索赔是被保险人获得实际的保险保障和实现其保险权益的具体体现。大多数保险单对有关索赔手续以及需要具备那些单证等作了明文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索赔作为被保险人一项权利是有时效限制的,保险种类不同,其时效也有所不同。三、索赔是法律赋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一项权利,但它是有时效限制的,若索赔时效内没有提出索赔,则作为自动放弃此权益。建设工程对索赔定义: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未能实践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四、索赔方式1.定额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的保额在约定的情况发生时给付保险金,当约定范围内 的疾病发生时,一旦确诊,保险人即给予相应保额的赔付,保险金的数目是不变的。2.补偿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的医药或住院费用等实际医疗支出按约定的比例报销,如 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就属于补偿给付。

康美药业股民索赔范围

6. 康美药业股民索赔范围

康美药业股民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拓展资料】案件诉讼概况: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2020)粤01民初2171号】,顾某某、刘某某等十一名自然人就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广州中院于2020年12月31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2021年2月10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关于该诉讼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原告顾某某、刘某某二人经各原告推选拟任代表人,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一)诉讼各方当事人:原告:顾某某、刘某某等十一名自然人;被告:公司及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庄义清、温少生、马焕洲等21名时任董监高(二)诉讼请求:(1)请求确认原告顾某某、刘某某为本起诉书各原告的诉讼代表人,并请求法院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2)请求依法判决马兴田、许冬瑾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410,522元;(3)请求依法判决马兴田、许冬瑾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的佣金123.17元、印花税410.52元、利息损失1,172.51元;4、请求依法判决各被告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三)事实与理由2018年10月开始,媒体对公司的货币资金真实性发出质疑,相关媒体报道被大量转载,随后公司股价大幅下跌。2018年12月29日,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并于2020年5月13日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认定的违法事实包括: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利润、货币资金,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未勤勉尽责。原告基于对信息披露的信赖,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涉案股票,由此遭受重大损失。

7. 康美药业股民索赔范围

康美药业股民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利息、佣金等。1、索赔损失的范围: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罗军民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因康美药业(600518)虚假陈述,投资者购买康美药业(600518)遭受经济损失,可以要求索赔。损失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利息、佣金等。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罗军民律师认为,康美药业(600518)索赔条件为:  条件1:在2017年4月20日到2018年10月15日之间买入康美药业(600518)股票,并且在2018年10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条件2:在2019年4月30日到2019年8月17日之间买入康美药业(600518)股票,并且在2019年8月1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3、关于股民提起的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管辖法院做了明确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特区城市、直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才具备股民索赔诉讼的管辖权。  该类股票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拓展资料:处罚经过:  1、2020年5月14日晚间,证监会公告,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2、2018年12月28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 180199 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3、2019年8月16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119 号)。

康美药业股民索赔范围

8. 康美药业股票代码多少?

股票代码:600518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康美药业”(上交所:600518)。1997年,由民营企业家马兴田先生创立,公司位于广东省普宁市,当时是“广东康美药业有限公司”。2000年,开始进行股份化改组。是集药品、中药饮片、中药材和医疗器械等供销一体化的大型医药民营企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