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特点,管仲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2024-05-18 15:07

1. 管仲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特点,管仲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1.管仲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行政方面:士农工商分居,职业世代相传。
 
 2.作用:保证了社会生产,避免了人们因谋职业而使社会动荡不安,划分和整顿了行政区域和机构,使全国形成统一的整体。
 
 3.军事方面:“作内政而寓军令”,即把居民的组织和军队的编制统一起来。
 
 4.作用:社会和军事相结合的战斗体制,为之后大规模的战争作了准备。
 
 5.经济方面:“相地而衰征",即把田地按土质好坏、产量多少分为若干等级,按等级高低,征取数量不等的实物税。
 
 6.作用:使赋税趋于合理,提高了人民的生产积极性。
 
 7.外交方面:奉行尊王攘夷的外交路线。
 
 8.作用:维护周王朝的宗法制度。

管仲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特点,管仲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2. 管仲的改革作用

他知人善任,举荐了大批的贤能之士;他改革内政,稳定了齐国的社会秩序;他发展经济的富民政策,使齐国国力大增,民富国强;他修治甲兵,壮大了军事力量;他“尊王攘夷”,扩大了齐国的政治影响;他礼法并用,确立齐国的霸主地位。
    管仲辅佐齐桓公近40年,把一个原来“地舄卤、人民寡”的齐国治理得国富兵强,成为春秋时期的第一霸主,功高当世,影响深远。
    孔子曾赞叹管仲的功绩说:管仲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挽救周室,使百姓受惠至到现在。若是没有管仲,我们大概要披散头发,左开衣襟,成为蛮夷统治下的老百姓了。这反映出管仲相齐的功绩在华夏文化发展过程中的特殊作用。近代的维新派领袖、著名历史学家梁启超评价管仲是“国史上第一流人物”“中国最大之政治家,而亦学术思想界一钜子也。”由此足见管仲的思想和业绩所产生的深远影响。

3. 管仲的改革有什么作用。?


管仲的改革有什么作用。?

4. 管仲是怎样改革的

春秋时期齐国的一次改革。   春秋前期,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进行改革,使齐国在争霸中率先成为中原霸主。   直接背景:财政危机   内容:“相地而衰征”,就是把田地按土质好坏,产量多少分为若干等级,按等级高低,征取数量不等的实物税,从而增加了国家的赋税收入,客观上打破了井田的界限,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这些实际上都是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作内政而寓军令”,就是把居民的组织和军队的编制统一起来;士农工商分居,职业世代相传,保证了社会生产,也避免人们因谋职业而使社会动荡不安。   管仲的变法,虽然使齐国迅速发展,国力强盛,外交策略也相当成功,恩威并用,各国诸侯都尊重齐国,使齐桓公成为了春秋时期第一个霸主。但整体而言,这些改革主要是针对经济基础方面的,没有触及到上层建筑(政治制度),旧的的世卿世禄制仍然发挥作用,改革具有不彻底性。 原因是管仲代表的是奴隶主阶级   商鞅的变法,由于得到秦孝公的有力支持,在秦国进行了大的改革,从此法家思想就一直成了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但是严酷的刑法,特别是商鞅开创的“焚书禁游说”的高压政策,对我国古代文化也是一种摧残,虽然后来商鞅被杀,但变法的结果已经在秦国生根发芽,为秦国统一天下打下了基础。   管仲——管仲注重经济,反对空谈主义,主张改革以富国强兵,在全国划分政区,组织军事编制,设官吏管理;建立选拔人才制度,士经三审选,可为“上卿之赞”(助理);按土地分等征税,禁止贵族掠夺私产;发展盐铁业,铸造货币,调剂物价。管仲改革的实质,是废除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管仲改革成效显著,齐国由此国力大振。对外,管仲提出“尊王攘夷”,联合北方邻国,抵抗山戎族南侵

5. 管仲改革的内容

管仲改革的内容如下:
管仲为齐相后,根据当时形势,对齐国进行了了一系列改革。管仲改革是从经济改革入手,通过发展经济带动政治、军事、外交的全面改革。即把全国人口按职业划分为土、农、工、商四民分别居住,并提供职业保障。
“相地而衰征”的新的田赋制度。保护自然资源,禁止奴隶主抢掠平民的牛羊去作祭祀用,保护牲畜的繁殖。大力发展商业贸易。由官府专卖盐铁。基础还是奴隶制度。

1、在行政方面划分和整顿行政区划和机构,把国都划分为六个工商乡和十五个士乡,共二十一个乡。把国政分为三个部门,制订三官制度,使全国行政效率大大提高。
2、军队方面,管仲强调寓兵于农,规定国都中五家为一轨,每轨设一轨长。十轨为一里,每里设里有司。把保甲制和军队组织紧密结合在一起,每年春秋以狩猎来训练军队,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同时又规定全国百姓不准随意迁徙。

3、经济方面,管仲提出“相地而衰”的土地税收政策,根据土地的好坏不同,来征收多少不等的赋税。使赋税负担趋于合理,提高了人民的生产积极性。

管仲改革的内容

6. 管仲改革的内容是什么?

 管仲改革,又称管仲变法,是指春秋时期齐国国相管仲在齐国实施的一系列改革。那么管仲改革的内容是什么?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管仲改革的内容是什么  1、行政方面:划分和整顿行政区划和机构,把国都划分为六个工商乡和十五个士乡,共二十一个乡。十五个士乡是齐国的主要兵源。齐桓公自己管理五个乡,上卿国子和高子各管五个乡。把国政分为三个部门,制订三官制度。官吏有三宰。工业立三族,商业立三乡,川泽业立三虞,山林业立三衡。郊外三十家为一邑,每邑设一司官。十邑为一卒,每卒设一卒师。十卒为一乡,每乡设一乡师。三乡为一县,每县设一县师。十县为一属,每属设大夫。全国共有五属,设五大夫。每年初,由五属大夫把属内情况向齐桓公汇报,督察其功过。于是全国形成统一的整体。
  2、军事方面:管仲强调寓兵于农,规定国都中五家为一轨,每轨设一轨长。十轨为一里,每里设里有司。四里为一连,每连设一连长。十连为一乡,每乡设一乡良人,主管乡的军令。战时组成军队,每户出一人,一轨五人,五人为一伍,由轨长带领。一里五十人,’五十人为一小戍,由里有司带领。一连二百人,二百人为一卒,由连长带领。一乡二千人,二千人为一旅,由乡良人带领。五乡一万人,立一元帅,一万人为一军,由五乡元帅率领。齐桓公、国子、高于三人就是元帅。这样把保甲制和军队组织紧密结合在一起,每年春秋以狩猎来训练军队,于是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同时又规定全国百姓不准随意迁徙。人们之间团结居住,做到夜间作战,只要听到声音就辨别出是敌我;白天作战,只要看见容貌,大家就能认识。为了解决军队的武器,规定犯罪可以用盔甲和武器来赎罪。犯重罪,可用甲与车戟赎罪。犯轻罪,可以用值与车戟赎罪。犯小罪,可以用铜铁赎罪。这样可补充军队的装备不足。
  3、经济方面:管仲提出“相地而衰”的土地税收政策,就是根据土地的好坏不同,来征收多少不等的赋税。这样使赋税负担趋于合理,提高了人民的生产积极性。提倡发展经济,积财通货,设“轻重九府”,观察年景丰歉,人民的需求,来收散粮食和物品。规定国家铸造钱币,发展渔业、盐业,鼓励与境外的贸易,齐国经济开始繁荣起来。
  关于管仲改革的内容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

7. 管仲改革的一些问题

直接背景:财政危机影响:管仲执政所进行的创新改革是系统的和多方面的,其中经济政策、经济制度的创新实践及其成效尤为出色,为齐桓公的霸业奠定了坚实的财力基础。管仲的经济创新实践不但有着较为正确的思想和系统的理论作为指导,而且探索出了卓有成效的具体运作模式,为后世王朝国家经营管理经济提供了成功的足可借鉴的经验,多为后世王朝所效法和改进,对后来传统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意义:管仲的这一措施,其历史意义,不在于税率的高低,而在于这些措施是用新的封建地租的形式剥削农民。我们知道在奴隶社会中,担负耕种重担的是奴隶,不管收成多少,都归奴隶主所有。管仲所说的办法,是把奴隶所耕种的土地包给奴隶,土地的主人从其收成中剥削一部分。这样,耕种的人就不是奴隶,而是佃农或农奴;收税的人也不是奴隶主而是地主了。这是一种封建制形式的剥削,用封建制形式的剥削代替奴隶制形式的剥削,社会生产关系就从奴隶制转变为封建制度。利弊:(一)正确的指导思想管仲提出了“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2]的指导原则。“业”,意“创”。意思是对齐国原有的制度加以改革,废除不好的制度,而对好的制度则加以继承并改进完善。很明显,这是一种稳妥慎重的改革方式,有其合理性。管仲还提出了著名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3]思想,认为治国安邦必须从经济问题入手,把发展社会经济视为第一要务,朴素地认识到社会经济是国家上层建筑的基础,在中国朴素唯物主义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管仲还主张改革创新要“与俗同好恶”,“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4]。提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能佚乐之则民为之忧劳;能富贵之则民为之贫贱;能存安之则民为之危坠;能生育之则民为之灭绝。……故从其四欲,则远者自亲,行其四恶,则近者叛之。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5]。主张根据民众意愿和民意好恶,兴利除弊,以民心向背来决定国家的政策和执行。这种思想的光辉,对当今也不无启示意义。我们今天以“三个代表”思想作为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其中就包含着以民心向背为准绳的明确思想,包含着以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执政出发点的明确思想。在社会财富的分配方面,管仲提出了欲取必予、取之有度、取之无形的思想。认为要顺应民心,因民众所好而予之,然后,民众才会有相应的回报,这就是“将欲取之,必先予之”,这比竭泽而渔式、杀鸡取卵式的搜刮要好得多;认为国家取之于民要有所节制,要合理适度,即“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国虽小必安;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国虽大必危”[6],要“薄税敛,毋苛于民”[7],这显然有利于民众生活和社会稳定;还认为要取之有术,即要取之无形,要做到“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具体而言,就是要采取盐铁行业的政府垄断专营,以获取垄断利润的形式,而不是采取另外增加税种、提高税率的形式,来隐蔽地增加国家财政。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这是处理国家与民众“取予关系”即财富分配关系的一种上佳方式。管仲是首次提出并实施这种方式的理论家和理财家,其理论和实践多为后世继承仿效。(二)农业经济政策管仲生于疾苦,长于忧患,非常了解社会基层情况,深知要治理好国家,必须首先解决好民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从这一指导思想出发,他十分重视发展农业,提出“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牺牲不劳,则牛马育”[1]的正确主张,要求保证农业劳动力,不准妨害农事,耽误生产等。这些主张,强调农业经济的重要性,无疑抓住了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学界一致认为,管仲是中国历史上重农政策的首倡者。管仲还大力推广先进的铸铁农具以提高劳动效率和增加产量,铁犁铧等铁制农具得到应用,原先不宜开发的盐碱地被大面积地开垦出来,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生产力。这说明管仲已经认识到工具进步对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其远见卓识于此可见一斑。管仲还从实际出发,“作内政”,解决农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将原先的国有公田分配给各个农户,增加了农户的份地,全部土地分散经营,个体化生产,多劳多得,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又废除无偿剥夺民众劳动时间和劳动产品的劳役地租剥削,实行“相地而衰征”、“相壤定籍”、“与民分货”的新政策。“相地而衰征”出《国语·齐语》。“相”,视也,意思是根据、依据;“衰”,差也,意思是等差;全句的意思是根据土地好坏和产量多少而征收差额赋税。“相壤定籍”出《管子·乘马数》,载管仲曰:“上臾之壤守之若干,间壤守之若干,下壤守之若干。故相壤定籍而民不移。”“臾”字,通“腴”字,“上臾之壤”,指肥沃土地;“间壤”,指中等土地;“下壤”,指贫瘠土地;“相壤定籍”,指按照土地肥瘠征收差额赋税,与“相地而衰征”意思相同。“与民分货”,则是指分成征收实物地租。《管子·大匡》载:“桓公践位十九年,弛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赋禄以粟,案田而税,二岁而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岁饥弛而税。”意思是,国家“收农赋用粮食数量登记,按土地肥瘠分别征收。两年征收一次,丰年收十分之三,中年收十分之二,下等年成收十分之一;荒年不收,待年景饥荒情况好转后再收”[2]。管仲的这些政策,具有重大意义。“所谓‘案田而税’,实即按亩征税,征收实物地租,废除劳役地租。桓公十九年早于鲁宣公十五年‘初税亩’八十一年,是齐国的‘税亩’早于鲁国的‘税亩’八十多年。‘税亩’是春秋时代废除‘公田’和劳役地租的一项重大改革,应成为管仲‘作内政’的中心内容,它对于激励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发展农业生产力有重大作用。”[3]管仲的土地赋税政策,实现了劳动者与土地资源的更好结合,推动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国家征税不仅考虑到土地肥瘠,还考虑到收成好坏以及荒歉年景等因素,实行一些减免措施,显然更多地照顾到了民众的利益,能更好地安抚民心,有了更多的进步性和合理性。民众的境况由此有所改善,劳动积极性有了提高,生产获得大发展。管仲这一方面的改革,实际上是重大的土地赋税制度改革,涉及土地资源占有分配和社会财富分配,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一次大调整,顺应了社会发展趋势,取得显著成效。

管仲改革的一些问题

8. 管仲改革的一些问题

管仲的经济创新实践不但有着较为正确的思想和系统的理论作为指导,而且探索出了卓有成效的具体运作模式,为后世王朝国家经营管理经济提供了成功的足可借鉴的经验,多为后世王朝所效法和改进,对后来传统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意义:管仲的这一措施,其历史意义,不在于税率的高低,而在于这些措施是用新的封建地租的形式剥削农民。我们知道在奴隶社会中,担负耕种重担的是奴隶,不管收成多少,都归奴隶主所有。管仲所说的办法,是把奴隶所耕种的土地包给奴隶,土地的主人从其收成中剥削一部分。这样,耕种的人就不是奴隶,而是佃农或农奴;收税的人也不是奴隶主而是地主了。这是一种封建制形式的剥削,用封建制形式的剥削代替奴隶制形式的剥削,社会生产关系就从奴隶制转变为封建制度。利弊:(一)正确的指导思想管仲提出了“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2]的指导原则。“业”,意“创”。意思是对齐国原有的制度加以改革,废除不好的制度,而对好的制度则加以继承并改进完善。很明显,这是一种稳妥慎重的改革方式,有其合理性。管仲还提出了著名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3]思想,认为治国安邦必须从经济问题入手,把发展社会经济视为第一要务,朴素地认识到社会经济是国家上层建筑的基础,在中国朴素唯物主义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管仲还主张改革创新要“与俗同好恶”,“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4]。提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能佚乐之则民为之忧劳;能富贵之则民为之贫贱;能存安之则民为之危坠;能生育之则民为之灭绝。……故从其四欲,则远者自亲,行其四恶,则近者叛之。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5]。主张根据民众意愿和民意好恶,兴利除弊,以民心向背来决定国家的政策和执行。这种思想的光辉,对当今也不无启示意义。我们今天以“三个代表”思想作为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其中就包含着以民心向背为准绳的明确思想,包含着以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执政出发点的明确思想。在社会财富的分配方面,管仲提出了欲取必予、取之有度、取之无形的思想。认为要顺应民心,因民众所好而予之,然后,民众才会有相应的回报,这就是“将欲取之,必先予之”,这比竭泽而渔式、杀鸡取卵式的搜刮要好得多;认为国家取之于民要有所节制,要合理适度,即“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国虽小必安;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国虽大必危”[6],要“薄税敛,毋苛于民”[7],这显然有利于民众生活和社会稳定;还认为要取之有术,即要取之无形,要做到“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具体而言,就是要采取盐铁行业的政府垄断专营,以获取垄断利润的形式,而不是采取另外增加税种、提高税率的形式,来隐蔽地增加国家财政。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这是处理国家与民众“取予关系”即财富分配关系的一种上佳方式。管仲是首次提出并实施这种方式的理论家和理财家,其理论和实践多为后世继承仿效。(二)农业经济政策管仲生于疾苦,长于忧患,非常了解社会基层情况,深知要治理好国家,必须首先解决好民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从这一指导思想出发,他十分重视发展农业,提出“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牺牲不劳,则牛马育”[1]的正确主张,要求保证农业劳动力,不准妨害农事,耽误生产等。这些主张,强调农业经济的重要性,无疑抓住了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学界一致认为,管仲是中国历史上重农政策的首倡者。管仲还大力推广先进的铸铁农具以提高劳动效率和增加产量,铁犁铧等铁制农具得到应用,原先不宜开发的盐碱地被大面积地开垦出来,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生产力。这说明管仲已经认识到工具进步对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其远见卓识于此可见一斑。管仲还从实际出发,“作内政”,解决农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将原先的国有公田分配给各个农户,增加了农户的份地,全部土地分散经营,个体化生产,多劳多得,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又废除无偿剥夺民众劳动时间和劳动产品的劳役地租剥削,实行“相地而衰征”、“相壤定籍”、“与民分货”的新政策。“相地而衰征”出《国语·齐语》。“相”,视也,意思是根据、依据;“衰”,差也,意思是等差;全句的意思是根据土地好坏和产量多少而征收差额赋税。“相壤定籍”出《管子·乘马数》,载管仲曰:“上臾之壤守之若干,间壤守之若干,下壤守之若干。故相壤定籍而民不移。”“臾”字,通“腴”字,“上臾之壤”,指肥沃土地;“间壤”,指中等土地;“下壤”,指贫瘠土地;“相壤定籍”,指按照土地肥瘠征收差额赋税,与“相地而衰征”意思相同。“与民分货”,则是指分成征收实物地租。《管子·大匡》载:“桓公践位十九年,弛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赋禄以粟,案田而税,二岁而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岁饥弛而税。”意思是,国家“收农赋用粮食数量登记,按土地肥瘠分别征收。两年征收一次,丰年收十分之三,中年收十分之二,下等年成收十分之一;荒年不收,待年景饥荒情况好转后再收”[2]。管仲的这些政策,具有重大意义。“所谓‘案田而税’,实即按亩征税,征收实物地租,废除劳役地租。桓公十九年早于鲁宣公十五年‘初税亩’八十一年,是齐国的‘税亩’早于鲁国的‘税亩’八十多年。‘税亩’是春秋时代废除‘公田’和劳役地租的一项重大改革,应成为管仲‘作内政’的中心内容,它对于激励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发展农业生产力有重大作用。”[3]管仲的土地赋税政策,实现了劳动者与土地资源的更好结合,推动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国家征税不仅考虑到土地肥瘠,还考虑到收成好坏以及荒歉年景等因素,实行一些减免措施,显然更多地照顾到了民众的利益,能更好地安抚民心,有了更多的进步性和合理性。民众的境况由此有所改善,劳动积极性有了提高,生产获得大发展。管仲这一方面的改革,实际上是重大的土地赋税制度改革,涉及土地资源占有分配和社会财富分配,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一次大调整,顺应了社会发展趋势,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