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的经营特征

2024-05-09 16:11

1. 混业经营的经营特征

混业经营具有两个特征第一是业务的混合,也就是说任何一个金融机构都可以兼营所有的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的业务是不分离的;第二是管理的混乱,这种混乱既包括金融机构自身的管理混乱,又包括监管机构监管的薄弱。金融机构自身管理的混乱表现在混业经营格局下严重的利益冲突与金融企业内部的风险传播。

混业经营的经营特征

2. 混业经营的优缺点

 1、全能银行同时从事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可以使两种业务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做到优势互补。2、混业经营有利于降低银行自身的风险。3、混业经营使全能银行充分掌握企业经营状况,降低贷款和证券承销的风险。4、实行混业经营,任何一家银行都可以兼营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业务,这样便加强了银行业的竞争,有利于优胜劣汰,提高效益,促进社会总效用的上升。  1、容易形成金融市场的垄断,产生不公平竞争。2、过大的综合性银行集团会产生集团内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的问题;可能会招致新的更大的金融风险。

3. 混业经营的内容

(一)利益驱动与分散风险的需要使金融机构追求混业经营。实行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多样化经营所形成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的效用来降低成本;同时,还可以多渠道获利;金融行业具有高风险性,这使得金融机构需要多样化经营来分散风险的要求愈加迫切。(二)金融全球化促使金融机构选择混业经营。金融机构的规模大小、业务范围的宽窄等决定其在竞争中所处的地位。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加强促使世界各国纷纷放弃原先金融分业管制政策。(三)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混业经营提供了技术支持。以计算机与互联网为特征的信息技术的发展极大地降低了金融通讯与金融数据处理成本,使金融管理技术开发与金融信息传播效率大大提高,从而提高了金融机构的业务扩张能力,使其可以进入原先不敢进入或无法进入的非传统领域。(四)金融工程、金融衍生产品等金融创新为混业经营提供了新的通道。20世纪五十年代以来,金融创新工具和创新组织形式得到极大发展。例如,银行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进军证券领域,而证券机构则可以通过创建共同基金的形式蚕食银行的存贷款业务。(五)事实普遍存在的混业经营迫使各国金融监管当局改变监管理念,通过立法的形式来肯定这一市场现象。经过多年的分业监管,各国监管当局积累了一定监管经验,监管手段日渐成熟;而迫于国际竞争压力,各国监管当局纷纷放松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的严格控制,对金融机构通过购并、金融创新等手段实现混业经营采取了默许甚或鼓励的态度。

混业经营的内容

4. 混业经营的组织形式

世界各国的混业经营模式可以划分为三类: 混业经营金融控股模式全能银行模式以德国为代表,还包括它的邻居瑞士和荷兰、卢森堡、奥地利等国。这些国家的商业银行可依法从事包括接受存款和发放贷款、交易各种金融工具和外汇、承销债券和股票经济业务、投资管理和保险在内的广泛的一系列金融服务。 英国和美国模式在组织设计上均注重内部和外部防火墙的建立,以隔离证券业或其他非银行业的风险对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影响。但德国全能银行的组织形式并没有建立防火墙。从总体上看,混业性金融机构在提供全方位服务方面较有优势,同一机构内的资源共享也有利于降低成本,使接受金融服务的消费者能从全面的服务与优越的价格中受益。相比之下,专业性机构由于业务的单一和集中而显得较弱。故混业经营偏向于效率性,而分业经营偏向于安全性和稳定性。如果能解决混业经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问题,混业经营将优于分业经营。

5. 混业经营的介绍

所谓混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企业以科学的组织方式在货币和资本市场进行多业务、多品种、多方式的交叉经营和服务的总称。金融混业经营是世界金融发展的大趋势,也是中国金融改革的最终目标之一。从国内外的情况看,混业经营有诸多公认的好处,比如:为资金更合理的使用、更快的流动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助于金融各个领域之间发挥协同作用,减少或避免拮抗作用;有助于对风险的系统监管等。只有混业经营才有助于对风险的系统监管。

混业经营的介绍

6. 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最重要的业务

允许各金融机构跨行业经营各种金融业务。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分业经营
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后。不少西方经济学家将大危机的爆发归咎于银行综合性业务经营,尤其是长期贷款和证券业务的经营。据此,许多国家开始了分业经营。
美国在1933年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规定:银行分为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属于投资银行经营的证券投资业务,商业银行不能涉足,即实行分业经营制度。
其后在1934年,美国又相继颁布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投资公司法》等一系列法案强化和完善职能分工型商业银行制度。随后,日本、英国等国也相继实行分业经营制度。

7. 什么是混业经营

问题一:什么叫混业经营?  混业经营是指纳税人生产或销售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既销售货物又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问题二:混业经营是什么意思 给我举个例子  你开了个工厂经营范围很广,既提供商品销售17%税率的业务,又提供物流运输11%的业务,偶尔还给人家做一个技术咨询6%的业务,这就是混业经营,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不同税率服务的情况。 
  
   问题三:那混业经营和兼营有什么区别呢?  混业经营:是指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行为。 
  根据混合销售的规定,在“营改增”之前,由于交通运输业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所以大型设备生产企业利用自身车队运送企业自身生产设备的行为属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交通运输行为在转为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同时,该企业的送货上门业务不再涉及营业税应税行为,所以也不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属于混业经营。 
  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该企业自产设备并由自身车队送货上门,并在合同中明确了设备与运费的金额,由于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交通运输业适用税率为11%,所以送货上门属于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的销售额,如果不能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兼营:兼营行为分开核算就按兼营行为性质纳税。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可以从事营业税应税行为,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也可以从事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业务。这些兼营行为不是依据主营业务收入缴纳的税种来决定如何纳税,而是按兼营业务性质决定缴纳税种,但是前提是要主营业务和兼营业务分开核算,否则,按缴纳增值税优先原则来纳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如以销售建材为主要业务的纳税人,也可以兼营从事装饰业务,其装饰业务只要与销售建材业务分开核算就是缴纳营业税;如不分开核算,其兼营的装饰业务与主营建材销售业务一并缴纳增值税。 
  混业行为,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同一个税种的混合,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没有分别核算从高纳税。 
  混合行为,是不同税种之间的混合,一般情况下没有分别核算从主业。 
  兼营,一方面是同一税种的之间的兼营,这种情况下,就是混业行为,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没有分别核算从高纳税; 
  另一方面,是不同税种之间的兼营,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没有分别核算,税务机关核定。 
  
   问题四:什么是混业经营?混业经营如何纳税?  所谓混业经营, 
  北京印花税认为是单位或个人经营多种业务。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北京合同印花税分析如果不重新确认主营业务,那么纳税人将按上一年的主营业务确定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而所谓主营业务应为纳税人所有经营项目中,收入总额或者成本(费用)支出额或者耗用原材料、燃料、动力数量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 
  在工作中税务人员发现部分纳税人由于不熟悉政策,没有重新确认主营业务,导致多缴税款。同时,也有一些纳税人已经得知当年主营业务变化,但由于新的主营业务的应税所得率较高而恶意逃避重新确认主营业务,从而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北京购买印花税 
  特别提醒广大纳税人,在年终确认主营业务是纳税人的义务,无论是出于遵守税法还是避免多缴税的目的,纳税人都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前往税务部门确认主营业务。 
  以南京市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2011年的主营项目为计算机强弱电布线安装工程,辅营项目为通讯系统产品销售,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按照建筑业确定为8%。在2012年,该公司当年营业收入为112万,其中布线安装工程收入35万,销售通讯产品收入77万。北京银行印花税根据主营业务的定义,该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建筑业变为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需要调整为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对应的应税所得率。 
  
   问题五:中国银行业现在是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  楼主你好,是混业经营 
  银行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分业经营则是指金融机构仅从事一项业务。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 
  
   问题六:混业经营与混合销售的区别?  混业经营,是指纳税人生产或销售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既销售货物又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营改增过来的服务)。比如销售货物的同时提供运输劳务,这个就属于增值税混业经营行为。(都缴纳增值税)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现实生活中有些销售行为同时涉及货物和非加工和修理劳务(指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活动)。混合销售的特点是: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由同一纳税人实现,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增值税实施细则中规定: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均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征收一种税) 
  
   问题七: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是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  分业经营。 
  不是的。现在银行只是经营一些中间业务而已。像基金的话分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监管和运作是分开的。 
  不过我国正在逐步往混业发展,这样对于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有好处。 
  
   问题八: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优点缺点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浪潮的不断高涨,混业经营已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向。 
  优点: 
  1、全能银行同时从事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可以使两种业务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做到优势互补。 
  2、混业经营有利于降低银行自身的风险。 
  3、混业经营使全能银行充分掌握企业经营状况,降低贷款和证券承销的风险。 
  4、实行混业经营,任何一家银行都可以兼营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业务,这样便加强了银行业的竞争,有利于优胜劣汰,提高效益,促进社会总效用的上升。 
  缺点: 
  1、容易形成金融市场的垄断,产生不公平竞争。 
  2、过大的综合性银行集团会产生集团内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的问题;可能会招致新的更大的金融风险。 
  
   问题九: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区别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分业经营则是指金融机构仅从事一项义务。 
  一般认为,金融业可以看作是主要由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三个小行业构成的一个大行业。如果金融业内的经营者只在单个小行业内经营称为“分业经营”,即商业银行只从事商业银行业务,证券公司只经营证券业务,保险公司只经营保险业务。 
  
   问题十:混业经营的优势及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混业经营不同于兼营,首先两种或者多种服务是同时提供,同时销售的,这种经营方式有利于节约成本,提高购物者的兴趣。有点一站式服务的味道。具备条件也很明显,你要有所有相关的技术,人才,产品。 
  2、注意点:混业经营要注重人员管理、结构优化,否则成本不降反升,竞争力变弱。如何管理,就是两种、多种产品,服务形成 *** 优势或者交叉优势。 
  混业经营要注意账目管理,必要时成立两家企业来合理避税,不同于兼营,混营的税负相对要缴纳比较高的。 
  3、举个例子:如果我销售不同税率的产品,比如卖农产品和炊具。一个是17%,一个13%,但是混业经营就按照17%来纳税(从高计税)这样农产品的成本无形加大了,但是有好处就是,比如你卖炊具需要一个2个保洁元,卖农产品需要3个,现在混业了,可能需要4个了。成本又在下降。

什么是混业经营

8. 混业经营有什么优点

混业经营能够发展这么多年,作为世界金融发展的大趋势,同时也是我国金融改革的最终目标之一,它肯定有着不错的优势,那么混业经营有什么优点呢?请看下文介绍。
  
  1、 在两家金融企业进行交叉经营业务时可以使两种业务相互促进、相互支持,优势互补。
 
  2、 降低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同时可以掌握企业经营的状况。
 
  3、 可以加强银行和企业之间的竞争,提高效益和完善各方面的服务。
 
 以上我给大家介绍了混业经营的优点,相信大家对此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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