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平价转让个人所得税

2024-05-18 14:53

1. 股权平价转让个人所得税

一、股权平价转让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四、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
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一、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
二、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方法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条第一项所称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
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三、平价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转让个人股权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按照,股权转让价格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转让过程重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以此来看,没有差价就没有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股权平价转让个人所得税

2. 关于股权转让缴纳个税,平价转让的问题?

  1.你讲的是A公司由老板和员工入股设立,A公司老板要收购员工的全部股份,这里是收购员工持有的A公司的股份。
  2.平价转让,指的是员工持有的A公司的股份平价转让给老板,这里有员工投入A公司时的成本问题,现在的转让价格应该按照A公司的净资产折算,而不是B公司。A公司购入B公司的股份,是长期投资,B公司的资产只影响A公司的投资价值,长期投资的成本是每股6元,实际价值不一定是6元。
  3.确定A公司的净资产的依据是对A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值为作价的参考。做评估时会考虑B公司的价值。

3. 平价转让股权转让,如何计收个税且相关依据?

根据财产转让所得个税计算方法,是不用缴纳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
但根据国税函【2009】285号文中第四条所列,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因此A公司股转中如确实不存在利益输送,则缴纳每次转让中的印花税即可

平价转让股权转让,如何计收个税且相关依据?

4. 股权平价转让要交个税吗

法律分析:采取平价买卖的方式转移股权,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因此采取平价的方式转移股权,是一个比较好的避税方法。同时股权受让人在取得股权之后,可以承继之前的股权原值,在今后的股权转让交易之中也可以抵免所得税。此外,在法律的规定下有几种情形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比如说所投资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或者是直系亲属之间转让的。还比如是因为国家的原因,导致要低价转让股权的,或者其他税务部门认为正当的情形,也是可以再股权转让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法律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5. 平价转让股权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让个人股权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按照,股权转让价格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转让过程重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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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价转让股权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6. 股权平价转让要交个税吗

股权平价转让是否要交税,主要取决于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份额。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需要缴税。根据该办法第十二条,当属于:第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第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以及相关税费的;第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者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第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第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等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缴税。
一、股权转让对价如何确定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2、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就税法的一般原理而言,股权转让与其他财产转让一样,其收益的性质属于资本利得。资本利得的计税基础为转让财产所获得的收入与被转让财产的取得成本之间的差额。套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的表述方式,股权转让所得为企业“转让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或者“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二、股权转让原值如何确认?
股权转让中的股权原值实际上就是股票的货币价值。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7. 平价转让股权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转让股权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应缴=应纳税所得额×20%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函[2020]285号)1.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2.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3.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7号)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或者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因此,个人平价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转让收入。

平价转让股权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8. 平价转让股权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因此,个人平价转让股权也需要进行交纳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明确的介绍,这也是我们需要通过本文了解清楚的问题。对于股权转让者就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